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法规类型 | 其他法规,国内 | 颁布日期 | 2005-05-27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38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4]92号文件)、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固定资产项目的通知》(市府明电84号)精神。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38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4]92号文件)、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固定资产项目的通知》(市府明电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清理固定投资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清理,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解决当前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投资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搞好清理工作。
二、清理的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清理填报项目的时限范围1、在建项目(指已开工建设的项目,2004年4月30日止已完工的项目不在此列)。不限定清理时限范围,一律进行清理。
2、拟建项目(指项目单位已提出申请,政府部门正在受理且尚未开工的项目)。对1999年元月1日以来的所有拟建项目进行清理。
(二)清理填报项目的规模范围1、2004年以前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受此限)的所有在建、拟建项目。
2、2004年新开工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
(三)清理重点此次清理的重点,一是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等项目。二是2004年以来新开工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
林业、水利(含农村“六小”工程)生态建设,教育、卫生、科学(不含科技园区)项目不在清理范围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顺利完成这项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龙庆松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冯 忠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袁昌文 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成 员:陈坤頔 市经贸局局长
王体强 市监察局局长
李荣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华孝 市建设局局长
蒋善诚 市审计局局长
王堂春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欧先明 市统计局局长
赵光耀 市交通局局长
冯文强 市房管局局长
陈光华 仁怀银监分局局长
严深智 市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杨再书 仁怀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计划局,具体负责清理的日常工作(清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自行撤销),严深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分别抽人参加资料汇总工作。
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清理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按照遵义市政府要求,分行业(部门)进行清理汇总,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按时上报清理结果。各相关部门在要成立临时机构,按照承担的职责具体负责本系统涉及项目的清理工作,并明确1名联络员,做好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明确职责,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量大、时间紧、责任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市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清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分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计划部门负责清理填报计划系统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在建、拟建项目;国土部门负责清理填报已办理土地手续的投资项目;环保部门负责清理填报已办理环保手续的投资项目;建设部门负责清理填报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的投资在建、拟建项目;经贸局负责清理填报乡镇企业投资在建、拟建项目,统计部门负责清理填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在建项目;人行、银监部门负责清理填报投资项目贷款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清理填报公路建设在建、拟建项目;房管部门负责清理填报房地产开发在建、拟建项目;城市投资公司负责填报中枢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在建、拟建项目情况;南坳指挥部负责填报茅台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在建、拟建项目情况;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填报在建、拟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情况。
(三)严格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此次清理工作总的要求是积极、稳妥、有序,时间服从质量。具体安排如下:
1、5月29日—5月30日,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分行业(部门)汇总,并将汇总清理结果(包括软盘和文字资料)报送市清理领导小办公室(市发展计划局联系电话:2231486)。
2、5月30日—5月31日,市清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清理结果进行汇总。
3、6月1日—6月3日,市清理领导小组对清理汇总的投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对重点清理的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清理的其他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项目作出停止建设、暂停建设限期整改,取消立项和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
4、6月4日,市清理领导小组将清理结果分别上报遵义市相关部门。
(四)对表格填报的具体要求文字报告要附三张表(详见附件1、2、3),并使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软件进行填报,对涉及保密项目要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填报。
1、软件下载网页:http://www.sdpc.gov.cn或http://www.mdre.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主页)。
2、软件主要功能包括:
第一、项目录入。可逐个项目录入软件中要求的有关内容;也可批量录入同类项目,然后对不同内容逐个进行修改。
第二、项目制表。将有关项目录入形成最终结果后,用项目报表功能可直接生成两张EXCL表,一是汇总表,二是项目表。
第三、数据导入和导出,数据导入用于将录入任务分解到若干部门或不同的计算机;数据导出用于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最终数据,导出到随文件上报的软盘。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结果及处理意见行业情况表;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结果及处理意见汇总表;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情况表。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