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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法规类型 地方条例 颁布日期 2015-09-29
发文单位 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号 浙财综〔2015〕39号
关键词 污水处理 浙江 处理费
摘要 为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2014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各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我省财政厅与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国家《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基础上,经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水利厅、省审计局和11个市意见后,共同起草了《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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