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24 14:55
来源:中国水网
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查明东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按污染程度将东莞市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蔬菜基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将划定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对于优先保护类的耕地,要求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防控企业污染,实行严格保护;对于安全利用类耕地,要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技术指导培训,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于严格管控类耕地,要划定禁止生产区域,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属地政府进行管控、标识和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规划部门要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国土部门要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建立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对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市、镇街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重点推进麻涌镇协忠电镀工业区场地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示范项目、石碣镇典型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洪梅镇河西工业园土壤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典型区域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污染耕地集中区域和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2020年,全市开展不少于8处土壤修复项目。
第五节强化固废污染防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加强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污染防治
完善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按照《东莞市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置专项规划(2016—2030年)》,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理置设施布局。新建或扩建一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规划期内,建成麻涌镇海心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恒建危险废物扩建项目;建成黄江镇危险废物(兼医疗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建成沙田镇(虎门港)丰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建成谢岗、常平镇飞灰安全填埋项目。推动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企业扩建。
加强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监管。在建设集中处理置施的同时,配套监测、信息技术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以硬件建设带动软件建设,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专业化处置队伍和监督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管理,全面掌握危险废物的基本情况。推进危险废物鉴定能力实验室的建设,增加危险废物鉴定能力,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回收利用率,积极研发和推广先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工艺技术水平。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工作,设置应急防护措施,完善危险废物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督促相关政府及部门切实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责任。
二、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消减。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强化源头控制管理,推行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企业清洁生产审计,促进企业加强技术改进、降低能耗和物耗,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促进固体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在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申报登记管理中,对综合利用量、处理处置量进行总量控制。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采取综合利用、安全填埋和焚烧相结合的方式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新建和扩建市、镇区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理处置中心,对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等适合回收利用固体废物,采用先进技术回收利用。
推进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市、镇两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成立东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成东莞市固体废物综合业务系统,加强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严控废物、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管理水平。
发展工业固体废物再生产业。针对工业固体废物,建设社区固定站点回收、集中交易处理中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发展规模化再生产业。鼓励、引导产废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和用废企业进入交易平台,大力推动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延伸和拓宽生成链条至建筑、农业等行业,促进产业间的共生耦合。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