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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发布(附重点项目)

时间:2017-02-09 14:38

来源:中国水网

(五)提升环境科技能力

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增强环境监管的科技支撑能力。完善环境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等环境管理技术体系。加强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基础调查、能力建设、制度构建。开展污染物扩散、输送机理及预报技术研究。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掌握区域、流域主要环境污染健康影响、环境健康高风险源分布及人群暴露途径基本情况,及时、动态掌握发展趋势。开展污染源减排技术指标体系和方法学研究、重点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机制及技术方案研究。构建主要工业源、农村面源和无组织源的排放监管技术体系。围绕重点工程需求,强化政策驱动,大力推动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脱硫脱硝、土壤修复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发展,研发和示范一批新型环保材料、药剂和环境友好型产品。

加强统筹协作,搭建区域环境合作平台,加强“闽南地区”和“厦金区域”周边城市的环保交流与合作,建立区域环境合作长效机制。积极参加国际环境公约和相关项目合作,引进和消化境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厦门市环保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六)建设智慧环保系统

利用新兴的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遥感技术和模型技术,以数据为核心,整合、分析各类业务信息、环境信息和公众信息,建立一套覆盖全面、技术先进的环境综合管理平台,把数据的获取、传输、处理、分析、决策、服务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工作流,提升环保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实现环境数据标准化、业务管理一体化、环境监测实时化、环境监控可视化、综合办公自动化、环境服务公众化、环境应急高效化、环境执法规范化以及环境决策科学化,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提供智能化、可视化的环保信息管理应用和综合服务。

专栏11:“十三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监测能力建设:包括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厦门市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建设、翔安环境监测分站业务技术用房、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机动车污染排放监控、新增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厦门北站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项目、河流入海通量在线监测技术等。

应急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市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配备高性能应急装备;市级环境应急物资依托区级管理,建设6个区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大气(无机)和水质应急监测车改造。工业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战剂检测系统和便携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

智慧环保建设:包括环境管理应用系统、环境执法应用系统、监测监控应用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应急指挥应用系统、生态管理应用系统、辅助决策应用系统等。

环境保护宣教基地建设:建设环境教育交流与合作基地,包括生态文明、水源地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数字生态园建设项目等。

气象保障工程: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气象保障工程、厦漳泉区域气象中心工程、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现代宜居城市气象服务保障工程、厦门城市安全气象保障工程、厦门市雾霾及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等。

八、保障措施

(一)落实环境主体责任

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点解决环境产品的公共属性,提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承担地方环境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保障地区环境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不断提高环境规划的权威性,确保规划全面实施。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中实行综合决策,把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将区域环境禀赋和环境约束作为重大决策制定的基本依据,试行重大决策、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重扶植、重监督、宽进严管,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在环境治理中协同协作、相辅相成的新局面。

强化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环境质量监督,加强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令、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力度。强化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责任考核,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改变政府错位、缺位与越位并存的局面,强化政府作为规则制定者和行为监督者的角色,在宏观环境政策制定、生态环境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等方面实现突破。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依规、注重实效,推动各项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得到全面贯彻,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得到切实落实,环保重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区域突出问题得到实际解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倒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循环发展,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厦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实施环境保护问责制,建立和深化环境监察专员及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落实环境监察职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追究制度和责任溯源机制,对盲目决策、产生重大环境后果的党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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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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