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6 10:06
来源:中国水网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一、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推进国土生态空间综合管控。全面落实《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治理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生态保护,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有效控制开发强度;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着力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确保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努力提高环境质量;优化开发区域引导城市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发展,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系统格局。
二、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制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勘界定标,基本建立起权责清晰的生态红线保护机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负面清单,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红线区日常巡查制度、现场核查制、分析报告制度,严厉查处各类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成效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加强生态监测、日常监控和定期评估,严密监控人为活动对红线的扰动,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状况信息。
三、推动“多规合一”。加强省级空间规划研究,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探索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支持市县推进“多规合一”,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省级空间规划要求,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强化“多规合一”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支持。开展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探索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第二节 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
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快推进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绿化,构建结构稳定、功能优良、效益兼顾、可持续经营的森林生态系统。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调整25度以上陡坡耕地布局,修编《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巩固好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实施长江上游沿江生态廊道修复与保护工程,在长江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两岸的第一层山脊内以及重要湖库沿岸,营造基干防护林带和林水相依的景观林带。实施环成都平原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改造提升龙门山和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构筑以龙门山麓与龙泉山脉合围环抱的生态防护屏障。加强盆中丘陵区攻坚造林,推进成都平原林盘和农田林网建设。全面绿化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及其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重点打造旅游线路、进出通道、互通立交、机场、车站、港口等区域绿化景观,加快建设多彩通道。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村社进出道路、集中居住点、房前屋后、休闲地绿化,推进绿色家园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湖库周边和消落带绿化,提高湖泊、库塘、湿地等绿化水平。积极营造碳汇林、血防林、风景林和国防林,推进污染土地和其他不适宜耕作土地造林。加强森林经营,规范改造低产低效林,有序改造退化防护林,大力培育混交林、复层林,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以乡土大径级材和珍贵用材为主体,加快建设国家储备林。加强森林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公益林,集约经营商品林,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采伐制度。加快林木良种本地化进程,提高良种使用率和基地供种率。
主要任务: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1400万亩,封山育林160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00万亩。
专栏2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培育重点工程 |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 天然林资源保护 | 对2.6亿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进行全面有效管护,实施人工造林30万亩、封山育林650万亩。 |
2 退耕还林 |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300万亩,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 |
3 长江上游沿江生态廊道修复与保护 | 营造八大流域基干防护林带460万亩(人工造林90万亩,封山育林370万亩),采取人工造林方式营造重要湖库环湖(库)基干防护林带10万亩。 |
4 环成都平原生态屏障建设 | 实施龙门山生态植被保护建设工程和龙泉山生态提升工程,人工造林10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低效林改造10万亩。 |
5绿色家园、美丽乡村和通道建设 | 完成新村造林绿化140万亩,实施公路、铁路绿化41800公里,全省义务植树参加人数1.5亿人次,义务植树6亿株。 |
6血防林建设 | 新造抑螺防病林10万亩,改造提升抑螺防病林40万亩。 |
7 国家储备林建设 | 建设以中长周期乡土大径级用材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基地9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0万亩,抚育460万亩,低改240万亩。 |
8森林抚育 | 抚育森林740万亩,其中,天然林330万亩、人工林410万亩。 |
9森林改造 | 修复退化公益林600万亩,改造培育混交(复层)林50万亩,改造培育景观林60万亩。 |
第三节 保护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
以遏制草原退化、实现草畜平衡、提升草地生态功能为重点,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治理相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全面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施退牧还草、新一轮退耕还草、草原鼠虫害防治等重点工程,加强退化草原、鼠荒地治理,开展休牧、划区轮牧、退化草地改良、人工饲草基地、牲畜棚圈等建设,促进草原畜牧业由天然放牧向舍饲、半舍饲转变,遏制草原生态退化。开展草牧业试验试点,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合理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支持高原藏区牧区与农区互动发展畜牧业,提高畜牧业发展水平。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健全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格控制草原非牧使用,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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