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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方案全文)

时间:2017-05-03 15:23

来源:环保部

2.对各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学习借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模式,建立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机构,对各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各市的环境保护督察任务。

3.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继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对所监管企业(单位)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按照“三级网格日巡查、二级网格周汇总、一级网格月调度”的原则,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对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访问题严重、小散乱弱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副主席任副组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党委组织部、监察厅、编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调查组、整改督导组,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各地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实行领导包抓。制定《自治区领导包抓整改具体方案》,包括书记、主席在内的自治区省级领导,分别负责一个重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促进有关问题有效整改和扎实解决。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领导包抓制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严肃责任追究。自治区监察厅对移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审定,征求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同意后,作出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对于督察组指出的其他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追责。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九小”企业污染严重、污染物超标排放及被环境保护部约谈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现对抗调查、拖延办理、包庇袒护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五)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对推进绿色发展的艰巨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思想认识不足,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不够,环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地区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

配合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6〕25号),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着力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环境质量水平、培育生态文明风尚,深入持久地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绿色明珠,绘就美丽中国“宁夏画卷”。

(二)自治区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自治区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划定五条生态保护红线,建设四大生态功能区,实施十大生态保护工程,开展三大环境治理行动(简称“5413”),加快推进美丽宁夏建设。到2020年,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美丽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走在西部前列,建成一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县,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美丽宁夏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三)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力有效组织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强化环境质量指标硬约束,到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完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重点湖泊达到Ⅳ类水质,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产业转型基本完成,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并开始下降,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建成自然生态美、城乡环境美、产业形态美、人文和谐美的美丽宁夏,走出一条欠发达、生态脆弱地区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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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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