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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下发

时间:2017-07-10 14:04

来源: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的重要时期,面对全国及广西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既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困难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一)新发展理念为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更长时期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也是指导“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基本遵循。要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各方面及全过程,着力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的要求,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提供了有效抓手。以“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配置扭曲,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推动产业优化重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新常态下能源发展面临的传统能源产能过剩、可再生能源发展瓶颈制约、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能耗和污染排放“双控”为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明确了着力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十三五”时期国家继续实行能源消费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双控”制度,强化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告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完成节能减排降碳控制目标任务的地区、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实行缓批限批政策;对节能减排降碳贡献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四)营造“三大生态”为广西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奋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为广西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五)发展生态经济为深入开展节能减排降碳提供了更优的实现路径。“生态立区、生态兴区、生态强区”是广西的重要发展战略,通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把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作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要结合点。《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2020年)》明确把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作为衡量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并制定发展生态经济鼓励类指导目录和生态经济重大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实现路径。

二、面临的挑战

(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加速资源能源刚性增长。新常态下,一方面,广西传统增长模式在短期内难以彻底扭转;另一方面,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加速能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节能减排降碳既要应对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结构调整及资源能源消耗等外部条件的新变化、新转折,也要着力解决自身容量超载、环境质量改善复杂、百姓诉求强烈等难题,资源能源环境问题仍将是制约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面临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二)节能减排降碳空间收窄且难度加大。“十二五”时期,广西各级各部门通过自我加压、深挖潜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降碳潜力得到较大释放,单位产品能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已达到较优水平。“十三五”时期,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技术研发滞后、边际效应递减等因素影响,降低能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幅度十分有限,节能减排降碳空间收窄,挖掘潜力难度进一步加大。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将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全区各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降碳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节能减排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坚持企业主体。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推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坚持市场驱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

坚持社会参与。努力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降碳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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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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