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0 14:04
来源: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节能减排监督标准化管理,普及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环保专项培训。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内燃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内燃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四)加强民用节能管理。全面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加大力度支持“一户一表”改造,推动阶梯电价从“按月执行”向“按年执行”转变,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进一步推广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将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与政府节能产品采购、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挂钩。落实居民购置节能环保汽车补贴,继续引导居民使用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配电变压器等高效节能产品。
第二节全力推进污染减排保持良好自然生态环境
一、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
(一)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强九洲江、龙江—刁江、桂江、郁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重点整治茅尾海、廉州湾、防城港东湾/西湾等河口海湾污染。全面整治城市内河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区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6.2%以上,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二)推进设区市大气污染改善。加强对PM2.5未达标设区市的综合治理。推进城市颗粒物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协同治理。到2020年,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5%以上,PM2.5年均浓度下降13%。
(三)分区推进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聚集区污染物治理,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分区域、分流域对钢铁、水泥、玻璃、锅炉、造纸、印染、化工、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清洁化改造。
专栏6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工程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集中推进全区15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重点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以九洲江、龙江—刁江、桂江、郁江、南流江为重点,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流域污染源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
二、深化重点工业行业达标治理
(一)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在钢铁、冶金、电力、水泥、平板玻璃、制糖、酒精、淀粉、造纸、制革等重点行业开展深度治理、清洁生产,促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实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及达标治理工程、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业行业脱硫脱硝管理减排,挖掘行业管理减排效能。
(二)分行业推进污染物深度治理。制定实施氧化铝、制糖、淀粉、酒精、制革等行业限期整治方案,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继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升火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水平。加大糖厂锅炉烟气治理力度,分年度推进糖厂蔗渣燃料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加大有色、钢铁、石化、陶瓷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治理力度,实施烟气制酸等硫回收工程。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三)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在冶金、石油、有色、化工、建材、造纸、水泥等重点行业继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工程、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和产品生态设计工程。
专栏7工业领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
1.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开展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及清洁化改造工程,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实施专项治理。重点对造纸行业实施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它低污染纸浆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实施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2.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
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对全区13家燃煤电厂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实施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广应用高效除尘、低氮燃烧、高效脱硫等污染物削减技术,持续推进有色、钢铁、石油石化、水泥、陶瓷、制糖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和达标治理工程。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设备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开展烧结机烟气脱硝示范工程,焦炉实施干熄焦技术改造;水泥行业对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窑全部实施烟气脱硝改造;石化行业所有催化裂化装置实施催化再生烟气治理,对不稳定达标排放硫磺回收尾气,提高硫磺回收率。制糖企业完成全区185台糖厂锅炉烟气治理改造,按照“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制糖企业蔗渣燃料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程。逐步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工程。石化行业对设备与管线组件、有机液体储罐、有机液体装卸、废水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与治理。化工行业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源头控制、强化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工业涂装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工程、涂装工艺与设备改进工程、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与治理工程。印刷行业推进印刷、复合、涂布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电子信息行业针对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规模以上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件制造、印制电路板、电子终端产品制造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油品储运行业深入推进销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对汽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原油储油库、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实施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
三、加快实施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县城及以上城区污水直排口截污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清污混流管网的改造,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实现全面收集处理。到2020年,所有城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4个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二)实施城镇已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对设区市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到2020年设区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沿海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工程,确保达到更严格的排放要求。
(三)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强化重点建制镇、城乡结合部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2700个。
(四)加强污泥安全处置。采用土地利用、工业协同处置、焚烧等方式,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处置,杜绝二次污染。到2020年,设区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五)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在北海、百色、河池等缺水市县(区)及生产企业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六)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市县生活垃圾收集分拣转运体系,加大对垃圾历史堆放点和不达标垃圾处理设施的存量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推广垃圾分类和就近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专栏8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程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以城市配套管网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工程,确保达到更严格的排放要求,重点湖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等敏感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工程。以河道生态循环补水、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为用途,实施城镇再生水回用工程。全面完成洛清江、漓江(城市段)、钦江(城市段)等主要河流污水直排口截污工程。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鼓励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组合工艺,确保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垃圾历史堆放点和不达标垃圾处理设施的存量治理工程。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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