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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山东滨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02 11:30

来源:山东滨州人民政府

20.推动城市废弃物规范处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强设施建设。推动建筑废弃物、有机污泥、粪便、废旧纺织品等城乡低值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电力、钢铁、水泥等企业协同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逐步完善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运输、统一处置制度。(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等)

21.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水平。依托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开发、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创新经营业态和回收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行“圈区化”管理和园区化经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对生产和生活领域的全覆盖。推动废钢铁、废旧轮胎、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列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告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生产企业,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矿采机械等产品再制造为重点,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在役再制造工程,提升产业整体水平。推动再制造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设立再制造车间或专业再制造公司,开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再制造产业示范企业建设,推进再制造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22.统筹推进各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继续推动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固废综合利用,扩大综合利用规模,探索高值利用途径。加快研发赤泥、碱渣综合利用技术,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畜牧养殖大县种养循环整县推进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模式。以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畜禽粪便等农林废弃物为重点,建立健全收储运体系,推行先进的循环利用模式,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工程、生物质发电、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清洁化。到2020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6%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理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

23.推动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智能化回收,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鼓励建设覆盖城乡、互联互通、运转顺畅的物流回收体系。依托省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循环经济信息共享体系,实现循环经济信息的采集、发布以及政策引导、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网上审核、评价等服务。到2020年,完成市级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集信息采集与报送、管理与决策、资讯与商务、统计与评价一体的循环经济支持系统。(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服务业发展局等)

六、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24.实施重点节能示范工程。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广应用高效环保锅炉,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锅炉节能改造。实施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突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四大领域,重点突破中高温高效太阳能集热、光热发电、太阳能冷热联供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太阳能光热工业化利用,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实施智慧节能应用示范工程,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管理等技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在线监测,加强能源梯级利用,发挥能源消费监测、节能管理、节能服务等作用。实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加快高效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在市政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壮大工程,围绕高效锅炉、高效电机、高效配电变压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产品、新能源运输工具、大气治理、水处理等重点领域,大力提升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推进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产业化。实施循环经济推广示范工程,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在各级开发园区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

25.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加强电力、钢铁、水泥、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钢铁行业所有烧结机(球团)配套建设脱硫、高效除尘设施,积极开展烧结机等烟气脱硝示范。加强水泥厂和粉磨站颗粒物排放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水泥行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落实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要求。石化炼制行业催化裂化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装置要实施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改造。积极推广玻璃行业工业窑炉采用天然气、煤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时段要求。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扩大城市禁煤区范围。实施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到2017年6月底,石化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到2017年7月底,各县(区)将辖区内全部石化企业清单、治污设施建设和达标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市环保局备案;2017年10月底前,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必须配套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2000个密封点以上的有机化工企业,参照《石化企业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方法,完成首轮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等)

26.实施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加强城市、县城和其他建制镇生活污染减排设施建设。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的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万吨/日,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能力5.5万吨/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所有重点镇和南水北调沿线、小清河流域重点保护区内所有建制镇实现“一镇一厂”。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逐步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实施城镇污水、工业园区废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工程,推进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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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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