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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7-11-20 13:41

来源:工信部

日前,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工信部联原[2017]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局(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引导烧结砖瓦行业加快转型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砖瓦行业大而不强,转型发展刻不容缓

砖瓦是关乎建筑物质量品质、寿命安全、节能防水和防灾减灾的基础建筑材料。新世纪以来,我国砖瓦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较好满足了建筑发展需要,产品品种持续增多,装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规模逐步扩大,使用范围不断扩展,实心粘土砖等落后产品、高排放土窑和轮窑等落后产能加速淘汰,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成效显著,正加速向无害化资源化消纳固体废弃物、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绿色功能产业转型。但我国砖瓦行业整体大而不强,节能减排压力大,行业生产集中度低,全员劳动生产率不高,产品开发尚难以全面适应建筑工业化和城乡建筑及基础设施发展的新需求,日渐成为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短板。烧结砖瓦是砖瓦行业中产量占比最高、排污耗能最多的品种,加快砖瓦行业转型发展,当务之急是着手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烧结砖瓦行业加速推进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优化供给结构,加快转型发展。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建设质量提高和建筑功能改善等新需求为牵引,以结构优化、治污减排和节约资源为主线,针对产业结构、节能减排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发展短板,推进协同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到2020年末,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品种质量全面适应建筑工业化和城乡建筑及基础设施发展的新要求;治污减排水平大幅提高,全面实现达标排放,环境敏感区内实现错峰生产和更严格排放限值要求;节能降耗取得新进展,落后产品和落后产能基本淘汰,再生资源在原燃料中占比持续上升;生产自动化进步明显,改造建成5~8条智能制造示范线,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力争形成3~5家集产品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于一体的在全行业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大力发展先进产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一)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等建设所需新产品。大力发展轻质高强、保温防火、与建筑同寿命、多功能一体化的装配式墙材、屋面及围护结构部品。引导砖瓦产品向高掺量、高孔洞率、高强度、多功能和自装饰等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结构功能一体化的烧结多孔砖、空心砖、自保温砌块、复合保温砌块、清水墙砖、透水路面砖、烧结墙板等产品,防水防腐防火保温一体化的装配式墙材、屋面等产品,以及综合性能好的烧结瓦和太阳能屋面瓦等。

(二)发展美丽乡村、传统建筑、园林园艺等建设所需新产品。统筹当地资源环境、建筑结构、文化风俗、市场需求等因素,发展高质量、低成本的砖瓦产品和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砖雕制品及砖筑文化制品,打造“产业+文化”发展模式,既满足广大农村农民建房、城市园林园艺景观建设的需要,又能满足传统建筑保护性修旧如旧和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需要,有力支撑传统建筑风格、中国文化元素传承。

(三)淘汰落后产品和落后产能。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依法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执行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规范,强化环保、节能、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管,利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督促达不到环保、能耗等标准的砖瓦企业加快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关停,淘汰整改达标无望的生产线,鼓励东中部地区率先淘汰轮窑生产线。

四、推进绿色生产,促进节能减排

(一)狠抓治污减排。开发并推广适用于砖瓦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成套技术和装备,鼓励采用低氮烧成技术,使用清洁燃料(洁净煤制气或天然气)。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原燃料应密闭存储或采取防风、抑尘、降尘等措施。严格控制并强化治理原燃料破碎、干燥焙烧、制备成型等工段无组织排放烟(粉)尘。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主动披露污染物排放信息。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严格按证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加强氟化物等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治理技术研发和应用。

(二)推进节能降耗。支持利用适用技术装备进行节能改造,提升砖瓦窑炉热工效率,推广大断面隧道窑和自动焙烧技术。鼓励烧结砖瓦生产企业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能耗综合监测系统,开展窑炉热平衡测试,对主要能源消耗、重点耗能设备实施实时可视化管理。对现有生产烧结墙体材料的企业,要确保达到GB 30526《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限定值,争取达到先进值。引导生产烧结屋面材料的企业比照该标准执行。

(三)强化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工业固废、矿物尾渣、淤泥、污泥、农林废弃物等替代一次原燃料,支持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砖瓦制品,进一步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提高原燃料中固废掺配比例,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加大力度研发利用砖瓦烧结窑炉协同处置河湖淤泥、建筑废弃土、建筑渣土及其他废弃物的成套技术,探索利用大型烧结砖隧道窑安全处置城市污泥,提高综合处置能力和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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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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