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5 10:20
来源:交易所
三维丝2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并调取相关证据。
三维丝: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暨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56证券简称:三维丝公告编号:2017-181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暨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201704号)(以下简称“调查通知书”)。调查通知书内容:“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立案调查并调取相关证据,请予以配合。”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根据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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