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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

时间:2018-08-06 09:26

来源:中国中山政府

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保证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渣土运输车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宽、或者撒漏,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加强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环境保护部门联网。

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广东)公示违法企业违法失信信息,并定期进行曝光。住建、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扬尘项目清单,每月进行动态更新并抄送环保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等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24.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实行环卫作业全覆盖、垃圾收运密闭化、深化环卫市场化运行机制。采取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强化市政道路机械化高压冲洗,推进环保高效道路抑尘剂的应用,加大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有效清除道路路面和立面泥沙、灰尘、车辆轮胎橡胶粉尘等污染物,降低和控制路面扬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等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25.加强运输扬尘污染控制

建筑垃圾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运输车辆”)要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推行全密闭运输,2018年6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城管执法、公安交警、住建等部门研究制定运输车辆密闭技术规范,全密闭措施应做到“不爆板、不洒落、密闭不漏水”。2018年9月底前全市全面实现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

未实行全密闭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施工工地,未实现全密闭运输的车辆不再进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外地在我市运营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我市全密闭要求方可进入我市辖区内工地开展装卸工作。组织开展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运输路线和时间、规范和优化车辆运输过程、装卸流程中的扬尘控制要求。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26.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控制

大力推广使用粉尘抑剂,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确保煤堆、渣堆、料堆、灰堆等的扬尘控制措施取得实效。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应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临时性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厂,长期性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墙或防尘网。依法推进城市建成区外围5公里范围和规划区域内的露天碎石场(厂)关闭,并进行复耕复绿。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27.全面加强码头扬尘污染治理

实施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1000吨级以下(不含)码头采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等技术降低粉尘飘散率,条件成熟的码头实施防风抑尘网建设和密闭运输系统改造,推进煤炭、矿石码头实现封闭存储和装卸、装运。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区负责落实。

28.全面禁止露天焚烧

露天焚烧监管工作与消防安全等工作相结合,建立市、镇两级政府以及村民自治组织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节日活动和宗教活动。积极推进秸秆、树枝(叶)等生物质的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民族宗教局等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29.加强饮食油烟治理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必须保障正常使用,大型餐饮业户油烟必须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并正常运行。

贯彻落实《中山市餐饮行业环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餐饮行业环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严把准入关口,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从严查处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镇区负责落实。

30.加强恶臭污染防治

落实省恶臭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过源头控制、清洁生产、加强监管等措施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镇区负责落实。

(七)提升科技支撑和科学应对水平

31.提高空气质量监测预警能力

对我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分期建设、逐步完善。2018年6月底前实施一期项目,布设100个环境空气微观监测站,建立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污染问题发现、落实、解决的全流程管理。

2018年下半年启动二期项目再增设200个环境空气微观监测站,实现中山市网格化监测范围全覆盖,消灭监测盲区。完成全市域布设300个站点的高密度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体系。

环保、公安、气象等多个部门联合,实施资源共享,实现共同执法,建立中山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微观站监控网络,通过“线上千里眼,线下网格员”,建设环境管理“天罗地网”,打造中山市污染天气应对策略方案及部门联动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污染天气预警管控能力及响应速度。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气象局、公安局等配合。

32.科学应对污染天气

进一步提升污染天气应对等级,2018年年底前完成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依法实施清单化管理和区域应急联动,及时开展污染天气应对评估,提升防控成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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