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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10:05

来源:生态环境部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重点学习内容安排建议,设立“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三个主题;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市及省直有关单位加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论学习;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提升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意识。省委组织部与省环保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干部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把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青年干部、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网络在线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动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对各市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注重选拔任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切实解决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2018年,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意见整改纳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进行考核,还设置了全面取缔县域建成区和工业园区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等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环保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切实发挥工作实绩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对因环保问题被约谈、问责处理的情况进行备案存档,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在履行职务对应的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在做到自身守土有责负责尽责的同时,带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严格执行《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

  2017年7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中央环保督察情况的报告。

  (二)反馈问题:2013年、2014年省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2015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省委、省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省委确定凡涉及生态环保重大问题随时上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2017年下半年以来,省委召开10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2017年7月18日,省委十二届第3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省政府党组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认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7月31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8月31日,省委十二届第4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11月23日,省委十二届第5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汇报。12月13日,省委召开全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8年2月23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3月2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2016年度各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结果》。4月26日,省委召开了省领导同志定点联系项目和挂帅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调度会,梳理总结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5月17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9月8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审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试行)》。

  省政府常务会议21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6月21日,省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通报的贯彻落实意见》。省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听取省环保厅关于成立辽宁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的汇报。7月5日,省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了《辽宁省淘汰燃煤小锅炉和黄标车工作考核奖惩办法》。8月1日,省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情况反馈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第41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8月3日,省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保达标企业帮扶工作汇报。8月9日,省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推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六个突出问题等有关情况的汇报,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8月19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环保厅《关于2017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汇报。8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辽宁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挂帅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8月31日,省政府第141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汇报。9月16日,省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辽宁省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编制通则》《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9月23日,省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审议了省环保厅关于2017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中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资金分配方案。11月16日,省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汇报。11月29日,省政府第148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12月13日,省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听取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辽宁省河长制实施方案》《辽宁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建设美丽河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辽宁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2017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2018年2月23日,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及目标任务分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被列入专项行动之一。5月3日,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听取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改善人居环境情况汇报。6月25日,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制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措施有关事项的汇报。7月18日,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7月26日,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8月30日,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级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9月6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听取我省水污染防治、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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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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