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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

时间:2018-11-09 11:07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供暖方式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2018年12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7个传输通道城市要建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清单。全省开展排查工作,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各市要加强对本区域燃烧醇基燃料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依法查处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的违法行为。

按照国家要求,在用的燃煤锅炉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超低排放水平。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按照国家要求,济宁市完成2台150蒸吨锅炉改造,聊城市完成180台258.5蒸吨锅炉改造,其他城市加快推进,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提升港口铁路货运比例。2018年12月底前,青岛、烟台、日照等沿海主要港口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提升疏港矿石铁路运输比例,鼓励通过带式输送机管廊疏港;大力提升瓦日铁路线煤炭货运量;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国家确定的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0%以上;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2.加快车船结构升级。7个传输通道城市制定营运车船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

按照国家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济南市制定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7个传输通道城市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

(四)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省生态环境厅每月公布市、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按照国家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各市将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对情况严重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借鉴相关省(区、市)经验,推进建筑施工颗粒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的编制及数据应用等工作。

2.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卫星遥感等手段密切监测各市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在大气强化督查和巡查过程中,加强秸秆露天焚烧检查,组织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五)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2018年12月底前,省生态环境厅对新生产、销售的车(机)型系族全面开展抽检工作。严格新注册登记柴油车排放检验,全省排放检验机构在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开展检验时,要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指导监督。

各市要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监督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私自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施工工地、沿海港口等车辆集中停放和使用的重点场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抽测,同步抽测车用燃油、车用尿素质量及使用情况。各市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建设工作。通过随机抽检、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做到年度全覆盖,重点核查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的检测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等,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2018年12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区。低排放控制区、港口码头和民航通用机场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出现冒黑烟的地区、港口和机场等,向社会通报并责成整改。对低排放控制区内使用的工程机械定期开展抽查。加大老旧工程机械淘汰力度。

3.强化车用油品监督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各市要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城乡结合部、国省道、企业自备油库、物流车队和渣土车停放点等为重点,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黑加油站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严防死灰复燃。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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