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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时间:2020-02-25 10:5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近日,中国大气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具体公告如下: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00221-04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177179055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11111111111 231169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相儒 1771790552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24日 15:30至2020年03月0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从2017年2月24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项目包件:基于污普动态更新成果的上海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评估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221-044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500203)

3、预算编号:00-20-18603,00-20-18605,00-20-186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重点移动源普查动态更新项目主要内容:重点移动源普查动态更新数量:壹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包件:基于污普动态更新成果的上海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评估项目主要内容:基于污普动态更新成果的上海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评估数量:壹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包件:基于污普动态更新成果的上海市典型河道水污染物特征及水质改善路径分析项目主要内容:基于污普动态更新成果的上海市典型河道水污染物特征及水质改善路径分析数量:壹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2020年12月底

7、采购预算金额:1870000.00元(国库资金:187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供应商(指拟供产品的生产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2-24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02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邮件主题为“20500203报名”。对于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邮编:200003邮编:200040联系人:11111111111联系人:阮相儒电话:23116955电话:17717905528传真:23115619传真:021-6279161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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