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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0-04-20 13:42

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l

导读:近日,烟台出台《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意见》。坚持新旧动能转换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衡量新旧动能转换的成效,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字〔2019〕2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

  1.坚持新旧动能转换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衡量新旧动能转换的成效,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用经济和环境“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所列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源头管控,大力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城市空间等结构布局,将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统一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

  二、分类改造提升现有工业企业

  2.对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按照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规定,开展相关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将淘汰类项目、落后产能、技术装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生产线等纳入新旧动能转换“替代源”清单,制定退出时间表、路线图,对技术装备相对先进的“过剩产能”,鼓励其对外转移优化布局。按照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要求,制定我市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加快地炼、电解铝、轮胎、氯碱等行业调整布局和优化。对氧化铝、自备电厂、小火电等为高耗能产业配套服务的项目,在满足产业链发展匹配要求的基础上,不再布局新项目,并尽快将产能规模和布局调整到合理范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3.对历史上形成的传统支柱产业的小企业集群,强化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标准监管引导,建立产业园区,搭建合作平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通过市场资本纽带,促进股份合作、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改造提升、培育壮大,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并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既解决污染问题,又促进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坚持分类治理“散乱污”企业,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防止已取缔企业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通过环保标准倒逼引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推进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工业窑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强化家具、整车生产、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减少异味扰民。稳步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围绕“全覆盖”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深入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5.用好重大项目落地“五个一”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化解重大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根据省统一部署,加快产能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鼓励企业置换产能、交易指标、股权合作,推动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向效益更好的领域和企业流动。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稳步发展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新型半导体等。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研发,壮大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发展现代海洋产业,实施“智慧海洋”“透明海洋”工程,打造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海上粮仓”,发展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大数据局)鼓励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培育健康休闲、中医药养生等保健新产业,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6.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新建项目产能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所有新上项目建设必须满足区域污染物排放和产能置换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关停。倒逼新旧动能及时转换,杜绝“新瓶装旧酒”“新旧并存”的假转换。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按国家要求实施减量置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落实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制定完善改革方案,确定园区主导产业方向,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和结构精准招商,培育企业之间的关联度,实施“五个一体化”,加快提升各类园区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

  8.持续完善铁路货运网络,大力提高铁路、管道、水运等清洁运能。推动环渤海潍烟高铁、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建设,加快莱州港、南山裕龙岛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提升烟台港水路及铁路集疏港运量,2020年底前,完成烟台港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运输的铁路或水路化,严禁使用重型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督促原材料公路运量100万吨/年以上的企业修建铁路专用线。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烟台车务段)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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