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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清洁能源集约化发展

时间:2021-10-14 17:36

来源:中国水网

近日,青海省政府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青海将建成全国首个省域零碳电力系统。详情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国家能源局各司、西北监管局:

《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已经省委第142次常委会会议、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和省部共建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第一次协调推进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国家能源局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7月7日

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

(2021-203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要指示精神,实现青海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和“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系统集成为统筹,以前沿技术为保障,以体系标准为规范,着力提升清洁能源存储、消纳和外送能力,加快推动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基地化、集约化发展,以“双主导”带动“双脱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高质量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为推动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青海贡献”。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守生态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优先发展清洁能源,打造绿色产业体系。

规划引领,统筹发展。坚持统筹规划,注重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资源富集、多能互补优势,构建协调联动发展新格局。

创新驱动,高效发展。坚持改革开放,鼓励技术、机制创新,着力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推进潜在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民生为重,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享清洁能源发展成果,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三)战略定位

发展理念高定位。高起点谋划、高层次推动,使清洁能源成为实现生态价值的主要产业,成为践行“三个最大”的重要载体,成为展示青海力量的驰名品牌。

服务全国高站位。立足青海、面向西北、放眼全国,发挥青海清洁能源资源优势,提升清洁能源产品辐射力,增强清洁能源产业带动力,扩大清洁能源人才影响力。输出清洁电力、低碳产品、先进模式、认证标准,助力全国清洁能源发展和碳中和目标实现。

清洁低碳高比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生产清洁能源为主,终端以消费电能为主,扎实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积极打造零碳电力系统,建设高比例清洁低碳能源系统。

多能互补高协同。优化匹配各类储能布局,形成长中短周期协同配置的多元储能体系,提升调峰、调频、调相能力,切实发挥储能在荷、网、源各环节的综合效益,风、光、水各要素的关键作用,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开发、高效能协同、高比例消纳,打造储能综合应用先行区。

产业技术高标准。加强清洁能源技术创新标准化和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转化应用能力,形成清洁能源技术创新转化应用体系和标准体系。带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数据、智能化快速发展,不断提升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产业支撑。

市场开放高水平。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定不移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构建多元市场主体,提高开放度和配置力,做好碳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降低综合用能成本,提供公平高效的市场化政策保障。

(四)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青海清洁能源优势,以服务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己任,以“双主导”推动“双脱钩”,到2025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发电量占比、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发展的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基本建成,零碳电力系统基本建成,光伏制造业、储能制造业产值分别过千亿,力争实现“双脱钩”,为全国能源结构优化,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青海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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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清洁能源集约化发展

(五)推进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协同发展。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清洁能源开发建设中严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能源产业开发中落实生态优先战略。在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坚持清洁能源产业生态化,在能源供给和消费中促进经济绿色发展。

(六)深度挖掘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潜力。“十四五”期间有序实施黄河上游水电站开发建设规划,全力推进玛尔挡、羊曲水电站建成投产。积极开展茨哈峡、尔多、宁木特水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黄河上游已建水电站扩机改造,提高灵活电源调节比例和供电保障能力,支撑青海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稳定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水电调压调相功能,提高新能源消纳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七)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海南州、海西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为依托,辐射海北州、黄南州的新能源开发格局。在海南州共和、同德、贵南、兴海积极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到2030年并网规模达到4000万千瓦左右;在海西州格尔木、茫崖、德令哈、大柴旦、乌兰、都兰积极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到2030年并网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在海北州刚察、祁连、海晏规划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以大型园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高速公路等为依托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推广光伏治沙。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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