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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地表水劣Ⅴ类全面清零

时间:2021-11-17 14:12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11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开发布《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PM2.5和O3协同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空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劣Ⅴ类全面"清零",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三线一单"管控作用全面发挥,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

规划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首府天蓝地绿、水净河清成为新常态,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面落实争创"三个城市"、打造"四个区域中心"、推动融入"四大经济圈"、建设"五宜城市"、培育"六大产业集群"等新部署新要求,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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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生态环境工作转方式、补短板、见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首府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坚守初心使命,奋力攻坚克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美丽首府建设中书写了环保担当,生态环境主要指标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考核要求。

1.生态保护建设成果丰硕

首府生态安全屏障功能逐步稳固。"十三五"期间,全市紧密围绕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全面推进"绿化青山、守护北疆"生态建设行动,以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营造林224.6万亩,林业用地面积达到104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3%,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9.74%,为1990年以来最好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1%,绿地率达到37.3%,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900余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7平方米。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稳定在50左右。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全部关停退出,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自治区级绿色工业园区2家、绿色工厂5家,新建绿色矿山6座,绿色转型发展成效初显。敕勒川草原获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推进沿黄流域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沿黄流域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有效支撑全市"一河、两山、三区、多点"生态发展新格局构建。呼和浩特市获批国家首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2017年)和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2020年),新城区荣获生态环境部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2020年)。

2.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空气质量总体改善,2020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4天,优良比例为80.3%,较2015年增加4.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1μg/m3,较2015年下降4.7%。二氧化硫(SO2)浓度大幅削减,其他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满足考核要求,"十三五"期间,4个国控考核断面优良率为75%,其中喇嘛湾、浑河入黄口国控断面稳定达到III类,万家寨水库国控断面稳定达到Ⅱ类。大黑河入黄口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满足考核执行的V类标准。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呈现稳中向好趋势,"十三五"期间,地下水质量8个国家考核监测点位水质基本保持良好级别,个别监测点呈现较差级别,但未出现极差级别。湖库水质保持稳定,2020年哈素海和红领巾水库水质分别为IV和III类,满足水功能区划标准。饮用水水质安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土壤环境为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整体达到清洁土壤水平,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机农药残留量监测项目达标率均为100%。

3.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历史性成就

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累计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725家、工业炉窑治理46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50家、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4台共1104万千瓦。推进呼市热电厂与金山热电厂挖潜改造,新增热电联产供热能力1470万平方米,实现主城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实施清洁取暖改造157个村6.82万户,淘汰燃煤小锅炉528台,削减散煤21万吨。在自治区率先开展燃煤锅炉氨逃逸控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65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改造、I/M制度建立及VOCs监测数据接入。根本性扭转采暖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大气污染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累计减排二氧化硫1.20万吨、氮氧化物2.42万吨,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

突出打好碧水保卫战。建成污水管网800公里、雨水管网1312公里。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52万吨/日,出水水质优于一级A标准。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完成"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环境排查工作。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大黑河入黄口断面水质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水体污染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和氨氮2.73万吨和0.28万吨,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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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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