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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03-07 11:06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征求《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厅组织编制了《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30日内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28—8058905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深入打好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


为全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帮助指导基层和企业纾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痛点、堵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区域联防联控督导和重点城市结对帮扶。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联系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大气污染治区域联防联控会议,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督导。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省林草局持续对重点城市开展结对帮扶指导。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组建技术团队,统筹开展“千人进万企”帮服行动。

二、落实重点区域常态化精准管控。

各地巩固2021年底大气集中攻坚有效措施,优化精准管控方案,强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生态环境部门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人防+技防”措施,精准掌握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情况;经信部门强化工业企业能耗管控,对能耗变化异常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公安交警部门对重点道路疏堵分流,依法依规开展机动车区域限行,优化柴油货车管控区域,依法依规设立管控点和错时错位检查,强化柴油货车违规入城管控;公安交警、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柴油车联合检查力度,开展尾气抽测和超限超载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强化运输源头监督检查;城管部门严控渣土车沿途抛洒;住建部门要通过工地智慧平台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六不准、六必须”,应急响应期间土方作业、渣土运输按规定停止作业。

三、强化重污染应急分类分级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强化分类分级管理,不搞一刀切。各地要将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纳入应急管控清单,动态调整优化重点企业“一厂一策”。要进一步扩充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重点行业范围,实施绩效分级管控,大力打造绿色标杆企业。

四、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积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年”,全力争取更多优良天,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积分实行百分制,主要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空气质量变化幅度排名、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相应权重进行加减分。

五、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加快出台“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违规新增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强化源头控制,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实施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大力推动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煤改电、煤改气。经济和信息化厅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出台2022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重点推动成都平原、川南等地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推动原辅料替代、产业链绿色升级;

六、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和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公安厅按年度提出“削存量、控增量”具体指标和措施。成都市出台老旧车提前淘汰经济补偿奖励办法,完成16万辆国III及以下老旧车淘汰任务,科学制定机动车新增总量目标,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严格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交通运输厅按要求将营运车辆部分退出营运市场。经济和信息化厅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地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至30万辆。

七、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加大涉气工业企业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污、无证排污、偷排漏排、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实施“散乱污”动态清零。严格管控建筑工地和移动源,严肃查处扬尘治理不到位、超载超限运输、违规运渣、尾气超标、尾气检测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强生活源执法力度,坚决查处餐饮油烟直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严格油品质量监管,坚决打击伪劣油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肃查处各类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行为。加强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以企业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

八、健全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加强省级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攻关、科技帮扶等资金保障。适时出台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办法,加强“以奖代补”,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支持各地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企业综合治理、绿色标杆等环保绩效引领企业创建、老旧车提前淘汰,重点针对提前减排行为开展激励。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优惠电价政策,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补贴。将空气质量排名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纳入地方党政目标绩效考核,逗硬考核。健全环境质量改善不力约谈办法,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区域限批政策。

九、强化信息共享。打通部门数据壁垒。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环境质量数据,经信部门共享重点行业总能耗数据和用电量,全省主要工业产品产能产量、加油站和储油库数量变化情况,住建部门共享在建工地数量、建筑扬尘在线监控和工程机械使用情况、运渣车、环卫车等数据,公安部门共享机动车保有量变化、城市主要干道交通流量和机动车环境违法处罚情况,林业部门共享森林火灾监控和计划烧除情况,气象部门共享实时气象监测数据。

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依托生态环境厅相关直属单位,成立省级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中心,调整整合现有人员编制,优化组织架构,负责全省大气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等具体工作。统筹开展川渝地区和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具体指导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点对点技术帮扶指导等工作。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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