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11-27 10:17
来源: 经济观察网
作者: 杜涛
政部强调规范PPP之时,国资委也在强化对央企投资PPP业务的监管。
财政部强调规范PPP之时,国资委也在强化对央企投资PPP业务的监管。
近日,国资委正式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央企健全PPP业务管控体系,妥善开展PPP业务。将PPP项目纳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严控非主业领域PPP项目投资。在通过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中,优先选择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入库项目,不得参与付费来源缺乏保障的项目。对PPP业务重大决策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一位PPP专家告诉记者,此文充分反映了国资委的审慎态度和专业精神。一是响应中央号召,重视风险防控;其次是谨慎评价PPP,积极正面;三是没有将矛头指向政府类付费项目。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可以预期的是结合财政部对PPP的规范要求和对纯政府付费项目的审慎推进要求,未来央企尤其是建筑类央企在PPP领域的突飞猛进的状况会有所改变,对于转型运营较早谋划的企业可能会在项目数量减少的情况下反而由于本身的相对实力增长获得更大的相对份额和未来持续的竞争力。此外,前期应该有些签约项目可能无法落地,而未来可以落地的项目虽然数量减少,但总体品质应有所提升。
通知还要求纳入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管控范围的企业集团,累计对PPP项目的净投资(直接或间接投入的股权和债权资金、由企业提供担保或者增信的其他资金之和,减去企业通过分红、转让等收回的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不得因为开展PPP推高负债率。还要求明确相关子企业PPP业务规模上限,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者2年连续亏损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项目。
薛涛表示,此次通知某些部分是符合近年来国资管理的总的主线的,比如强化集团管控、过程管控和依法合规、强调主业清晰和战略引领等,对PPP的合规性有了更突出的重视,包括强调财承评价和优先考虑入库项目等。在中央降杠杆的大趋势下,提出了净投资(包括来自担保增信资金)不得超过合并净资产的50%的要求。
通知要求落实股权投资资金来源。各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重大项目资本金制度,合理控制杠杆比例,做好拟开展PPP项目的自有资金安排,可根据项目需要引入优势互补、协同度高的其他非金融投资方;吸引各类股权类受托管理资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参与投资,多措并举加大资本金投入,但不得通过引入“明股实债”类股权资金或者购买劣后级份额等方式承担应由其他方承担的风险。
编辑: 赵凡
目前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此前分别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天津大学特聘讲师,并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的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特聘专家、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政策与集聚区专业委员会委员。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并担任上海城投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在PPP专业领域,薛涛现任清华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PPP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PPP专家库成员、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等。
20世纪90年代初期,薛涛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负责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其后在该领域积累了十二年的环境领域PPP咨询及五年市场战略咨询经验,曾为美国通用电气等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对环境领域的投融资、产业发展和市场竞合格局有着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着力于环境产业与政策研究、PPP以及企业市场战略指导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