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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坚持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时间:2013-10-10 09:46

来源:中国水网整理

据新华社10月9日电 2003年以来,浙江省在全省农村开展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习近平的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浙江经验,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10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就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作出部署。

汪洋指出,浙江省坚持不懈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不仅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而且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浙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各地要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为基本目标,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汪洋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要求与尊重差异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完善机制,集中整治与分布实施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改善环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要保护利用好农村土地,严控大拆大建;保护好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持乡村特色;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增加农民负担。汪洋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要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努力形成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强大合力。

 

 

编辑: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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