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散装水泥事关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河南省商务厅认真做好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9年《河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政府121号令)修订颁布以来,该省散装水泥供应量连续5年保持全国第四、中西部第一,2013年达到8694万吨,减少粉尘排放87万吨、二氧化碳排放519万吨,有效防止了道路和施工扬尘,在减少污染、消除噪音方面起到了显著环境效应。主要做法是:
一是切实加强政策保障。河南省环保厅积极参与《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制定工作,省政府将散装水泥发展纳入《行动计划》,要求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水泥用量超过500吨的各类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应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城区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应使用散装预拌砂浆。《行动计划》的发布,为散装水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是认真做好农村推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示范引导,强化资金扶持,不断健全农村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全省已建立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1022个,示范县(市、区)25个、示范网点55个。
三是扎实推进预拌砂浆“禁现”工作。河南省环保厅及时出台了禁止城区现场搅拌砂浆具体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宣传,搞好技术推广,加强市场监管,全省18个省辖市分四批逐步实行在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形成年产预拌砂浆能力700万吨,其中年产30万吨以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有16家。已有8个省辖市出台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政策规定。
为贯彻落实好《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2014年,我们确定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目标8800万吨,已经分解落实到省辖市、直管县(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制定《河南省预拌砂浆技术规范》,做好符合规划要求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二是继续推动城市预拌砂浆“禁现”工作,扩大“禁现”范围,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和全程协调服务。三是继续做好示范县(市)、示范点工作,更好地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农村散装水泥发展。
编辑:佟婧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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