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是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市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保障空气监测机构建设。预算安排资金425万元,支持城区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完成监测仪器设备更新换代。足额安排环境监测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支持改善汽车尾气排放。开展机动车辆定期环保检测,财政全额保障检测机构运行成本,2014年安排检测补助经费101.6万元。排放不达标不予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在2015年前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出租。
三是促进公交事业优先发展。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资3.5亿元建设8条快速公交线路;投入2500万元开展交通智能系统后台设施建设和快速公交宣传、营运工作。安排财政资金2800万元,支持“一城一公交”改革,提升公交营运能力。建立公交营运补贴补偿机制,年均安排5000万元对城区近600台营运公交车辆发放亏损补贴,保障正常营运。
四是加大节能减排财政投入。在争取上级节能减排资金的基础上,市本级安排200万元节能技改专项资金,关停淘汰小型水泥企业,支持引进海螺、南方等大型水泥企业,新上每天2.35万吨水泥熟料脱硝、除尘技改;支持大唐、华电、创元3个电厂共180万千瓦燃烧机组脱硫脱硝。
五是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支持发展生物质能、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对秸秆禁燃进行补贴。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补助关停城区周边石煤矿、粉煤厂、非煤矿山、粘土砖瓦厂。采取争取国家投资、财政与部门安排、社会融资与自筹等渠道,计划投资200亿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空气净化能力。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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