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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驻场监管重点大气污染企业

时间:2014-11-11 10:03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心城区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确保APEC会议期间赤峰市空气质量,日前,赤峰市环保局决定从即日起,对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富龙热电厂、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24小时驻厂监察工作,以此严防严控企业违法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驻厂监察期间,监察人员要随时掌握企业生产设施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监控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厂区内各项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时,依法予以处理。

  为强化属地管理,此次驻厂监察工作由相关旗县区环境保护局另派人员随同参加。每家企业将安排不少于2名驻厂人员,24小时轮换值班,实行日报制度。为强化监察效果,要求驻厂监察人员严格执行值班、驻场监察记录等全程留痕备查。此外,市环保局还将进一步加大驻厂监察工作力度,一经发现驻厂人员失职缺位等情况发生,随时通报处理。


编辑: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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