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上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石化等5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6-02-29 14:27

来源:VOCs前沿

近日,上海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印发石化等5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石化等5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的通知

(沪环保防〔2016〕36号)

各区县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排放量计算,我局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化、印刷、涂料油墨制造、汽车制造业(涂装)和船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

1.上海市石化行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2.上海市印刷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3.上海市涂料油墨制造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4.上海市汽车制造业(涂装)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5.上海市船舶工业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日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