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2016上半年20只环保产业基金总规模近400亿

时间:2016-08-16 09:49

来源:全联环境商会

 三维丝:发起设立环保产业并购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

  6月16日,公司与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签订《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环保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框架协议》。双方共同发起设立华鑫-三维丝环保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投资方向限于与甲方战略发展规划相关的环保企业,主要方式为优化甲方现有产业、并购、新建、合作经营等。
  
  永清集团:与长沙银行共建200亿环保产业基金
  
  5月25日上午,永清集团与长沙银行正式签订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的战略合作协议。这是湖南首支环保产业基金。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达成200亿元的综合金融产品合作意向,以此共同推动全省绿色产业发展、PPP项目和环保领域项目建设。协议明确,长沙银行将利用在信息、知识、人才、产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永清集团及其所辖子公司的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在资本运作,项目融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有效支持永清进行战略调整和产业升级。
  
  中国天楹:联合华禹基金设立50亿并购基金
  
  中国天楹2016年5月23日晚间公告称,拟与中节能华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节能华禹绿色产业并购基金,并购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根据实际投资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北控水务与星景资本设立投资基金

  5月19日消息,北控水务集团近日与复星集团成员企业、复星地产旗下专业PPP股权投资平台——星景资本在北京正式签署股权合作协议,成立北控星景水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发起北控星景水务基金,投资建设国内水务及相关水环境领域项目,并致力于将其打造为国内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水务环境股权投资基金。

  东江环保:合作设立总规模30亿元产业并购基金

  东江环保3月23日公告称,公司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深圳市汇海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签订《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框架协议》,合作设立东江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主要用于投资环保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水环境治理、固废治理、土壤环境生态修复、第三方环境服务)领域内的优质企业及资产。东江并购基金为契约型基金,由国安基金牵头设立,总规模30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江并购基金第一期的规模为12亿元人民币。

  永清环保——参与设立15亿环保新能源产业基金

  3月14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拟与长沙思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榛果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永清长银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暂定为15亿。其中,永清环保出资4.45亿元,深圳榛果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5亿元,长沙思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05亿元,后续可根据需要进行基金续发。

  主要方向为投资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寻找和培育节能环保及新能源领域的优质项目,或通过收购上述领域企业的股权,延伸公司环保领域的产业链等。

  环能科技、江南水务、*ST华赛等发起设立50亿环境产业基金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南水务、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泰弘生态环境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7日签订《禹泽环境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发起设立围绕环境产业项目投资运作的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预计为人民币50亿元,首期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投资范围包括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的“海绵城市”、“黑臭水体”等环保部试点PPP项目公司股权;为LP上市公司并购提供过桥融资;参与环保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或大股东减持的大宗交易;环保技术研发、高端设备制造及环境监测评估机构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环保产业类项目。

  山鹰纸业:参与发起设立5亿元产业并购基金

  山鹰纸业2月5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月4日签署了《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之协议》,旨在促进本公司在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领域的投资并购,推动公司的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以及为投资人在股权投资及收购兼并市场创造价值回报;山鹰资本与时代伯乐拟共同发起设立山鹰时代伯乐产业并购基金(暂定名),基金规模5亿元,山鹰资本及募集的投资人出资2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40%。

  根据协议,山鹰时代伯乐产业并购基金规模5亿元,由山鹰资本、时代伯乐共同发起设立,作为普通合伙人,山鹰资本和时代伯乐各出资1%。有限合伙人中,山鹰资本及募集的投资人出资比例为39%;粤科基金出资比例约为20%;时代伯乐募集的投资人出资比例为59%-粤科基金份额比例。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