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01 09:47
来源:酒泉市政府
甘肃省酒泉市近日出台《酒泉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预控制在26986.69吨以内,比上年下降2%,氨氮排放总量预控制在1251.29吨以内,比上年下降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预控制在34352.49吨以内,比上年下降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预控制在21826.94 吨以内,比上年下降1%。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现将《酒泉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酒泉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2016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根据全省2016年主要污染物减计划的要求,制定我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目标任务
我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预控制在26986.69吨以内,比上年下降2%,氨氮排放总量预控制在1251.29吨以内,比上年下降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预控制在34352.49吨以内,比上年下降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预控制在21826.94吨以内,比上年下降1%。重大工程减排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550.75吨以内、氨氮25.54吨以内、二氧化硫346.99吨以内和氮氧化物220.47吨以内。
二、重点项目
为保证完成今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年内计划完成工程减排项目32个、管理减排项目1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9个、养殖专业户畜禽粪便无害化集中处置项目2个,以及有关机动车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7县(市、区)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重点减排项目详见附表。
三、重点工作
(一)继续大力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置减排工作。一是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的地区,以及尚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重点乡镇,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建设步伐。2016年,全市要确保酒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和开工建设瓜州县、金塔县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升级改造工程。二是加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各地要结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中村和老旧城区改造,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污水截流和收集,不断提高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全面提升污水收集水平,加快实施污水全收集和全处理工作。三是加快实施生活污泥处理无害化处置工程。各地要将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纳入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地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尽快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禁止未经处理不达标的污泥随意倾倒排放。四是加快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建设。2016年确保建成投运瓜州县北大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减排项目,加快工业园区及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置设施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其余11个工业园区及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年底前能够开工建设,2017年建成投运。
(二)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和燃煤污染整治。全市所有燃煤锅炉要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全面实现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自2016年7月1日起,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目前不能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燃煤锅炉,要加快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尽快完成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和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具备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要加快实施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2016年,全市必须要确保建成投运列入计划的9个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工程。
(三)持之以恒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减排工作。继续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开展污染治理,推动养殖专业户对粪便等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置,在畜禽养殖专业户比重较大的县市区,加快实施有机肥等无害化集中处置工程,鼓励和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将废弃物委托给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2016年,全市要建成投运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以及2个有机肥等无害化集中处置工程。
(四)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污染减排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工作部署,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情况的摸底调查,逐步加强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印刷、工业涂料等重点行业,以及各类工业园区和加油储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全面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玉门油田分公司在年底前完成油气泄漏和修复检测任务。
(五)认真抓好管理减排。切实加强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火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发挥减排效益。2016年,全市历年已建成还没有发挥或足额发挥减排作用的11个上述重点行业减排工程,要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全面发挥减排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把污染减排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的硬任务、转变经济发展新方式,按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举措、考核各级干部的硬指标,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严格按照《酒泉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及市政府2016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部门分工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将年度减排指标和重点减排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重点企业,确保减排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要按照分类指导和“一厂一策”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减排工作,对于年度减排计划中明确的减排目标、任务、措施和具体项目,要加强落实与检查,及时调度项目的进度,定期通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各相关企业作为污染减排的主体,要主动承担起污染减排的责任,高度重视项目完成时限,迅速行动起来,尽快制定相关减排工作方案和减排项目的实施方案,健全和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管理台帐,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挥减排效益。
(三)强化督查督办。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染减排统计调度、督查检查、形势分析、定期通报、预警监控、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及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确保企业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持续发挥减排效益。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推行排污许可,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不断规范环境执法,为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对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和企业,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四)严格考核问责。结合国家及省上今后出台的“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最新规定,及时修改完善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进展情况月调度制度(各县市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减排项目进展情况书面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局),加强对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调度和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六个问责”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严格限制新建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在市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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