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的通知》,《通知》规定湖南省每个市州不超过2个、长沙市不超过4个、省部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不超过2个、省环保厅直属单位不超过3个、省环保工程技术中心创建单位不超过1个。内容涉及水、大气、土壤等多个领域。
各市州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5〕17号)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环保科技在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将2017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你们按照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
凡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环保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校、企业等,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项目研究中担负实际性任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的科研项目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有明确的考核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二)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三)申报材料:单位申请报告、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一律采用A4纸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装订盖章,一式五份。
(四)申报程序及名额:市州属地企事业单位一律向单位所在地市州环保局申报,经市州环保局审核后汇总上报省环保厅科技处。省部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省环保厅直属单位、省环保工程技术中心创建单位直接向省环保厅申报。每个市州不超过2个、长沙市不超过4个、省部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不超过2个、省环保厅直属单位不超过3个、省环保工程技术中心创建单位不超过1个。
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根据项目情况和科技经费额度情况予以确定。
三、申报领域
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解决当地环境问题为研究方向,以实际应用型和研究成果便于推广转化型为重点,开展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模式的研究。
四、申报时间
2016年11月30日之前。
联系方式:省环保厅科技标准产业处 何晓红
电 话:0731-8569810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18日
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签章)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责任人: 职务(职称):
电子信箱: 电话: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二○一六年制
项目填报内容
一、立项依据(国内外本项目领域科技发展概况和趋势、本项目意义及应用前景)
二、研发内容(本项目研发的主要内容、关键技术及创新之处)
三、预期成果(预期达到的目标、主要的技术经济和环境指标、适用的行业、提交的成果)
四、环境技术社会效益分析
五、项目可行性和风险分析(项目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六、现有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申报单位概况和技术力量、项目责任人或项目组长相关科研和工作经历)
七、计划进度
项目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计划和考核指标:
八、主要研究人员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职务) | 专业 | 学位 | 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和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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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费概算(包括仪器设备与材料等具体支出、经费来源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经费概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 预算数 | 备注 |
一、经费来源 |
1、申请省环保科研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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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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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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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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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费支出 |
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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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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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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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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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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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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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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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管理及人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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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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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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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l、主要仪器设备及价格清单另附;
2、其他须注明的事项,在备注栏中说明;
3、请将提供经费方出具的同意提供经费的证明,作为附件附后。
十、申报单位审查及承诺意见
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