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26 11:03
来源:湖南环保厅环境监测处
作者:毛晓茜
近日,湖南环保厅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核查。根据审核意见,现对9家拟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第四批)进行公示。
以下为文件详情:
根据省环保厅下发的《湖南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环发[2014]39号)和《关于实施<湖南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环函[2015]67号)的要求,省环保厅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核查。根据审核意见,现对9家拟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第四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省环保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6年12月23日~ 12月29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731-85698101 ,85698149传真:0731-85698149
通讯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拟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单(第四批)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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