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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

时间:2017-01-23 13:04

来源:江西省工信委

(二)建成十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依托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基础,培育或引进一批核心技术成熟可靠、市场占有率高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和配套能力强的综合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区位优势突出、集中度高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到2020年,重点建设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螺杆膨胀机产业基地、节能家电产业基地、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基地、环保锅炉产业基地、水污染治理设备产业基地、重金属污染治理材料产业基地、节水监测仪表产业基地、废旧家电和汽车回收产业基地、再生铜产业基地等十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集群的强有力载体。

围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依托新余高新区建设螺杆膨胀机产业基地,依托南昌高新区建设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基地,依托进贤工业新区建设环保锅炉产业基地、依托长堎开发区建设水污染治理设备产业基地、依托鹰潭高新区建设节水监测仪表产业基地。

围绕节能环保产品生产产业集群,依托南昌高新区、井冈山经开区建设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依托景德镇高新区、南昌经开区、九江经开区建设节能家电产业基地,依托萍乡经开区建设重金属污染治理材料产业基地。

围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依托赣州高新区、章贡经开区、丰城高新区打造废旧家电、汽车回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基地,依托上饶经开区打造再生铜产业基地。

(三)打造节能环保骨干企业

依托南昌大学国家硅基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水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华电螺杆膨胀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的研发优势,将晶能光电、泰豪科技、三川水表、江西华电等打造为创新引领的行业龙头。支持华意压缩、格林美、和丰铜业等规模大、带动作用明显的生产企业,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培育融研发、设计、制造、服务于一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具备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出口能力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力争将华意压缩、奥克斯空调、晶能光电等基础好、成长潜力大的企业打造成百亿企业。选择行业内独具特色、市场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培育一批研发精深化、产品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专精特新”企业,形成龙头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产业体系。

(四)突破节能环保产业关键技术

围绕制约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和装备,在节煤、节电、余热回收利用、农村水污染治理、大气雾霾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领域加大研发和示范力度,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过程,提升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发展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重大装备与产品。

节能技术:组织开发新型高效换热器、膜法富氧燃烧技术及装备、预烧成窑炉技术及装备、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冷热电联供的分布式能源技术及装置、直线驱动流体技术装备、特大功率高压变频技术设备、高效空压机、螺杆膨胀机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空气源低温热泵供暖技术等。

环保技术:组织开发燃煤烟气多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工业锅炉组合污染物高效脱除技术、柴油车废气净化技术及装备、高浓度氨氮废水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超临界水氧化处理技术、动态膜过滤技术、生活垃圾智能分选技术及装备、土壤修复技术、污泥处置技术、重金属脱除技术、养殖废水成套处理技术等。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组织开展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全尾矿废石骨料高强度高性能混凝土制备技术、大宗工业固废生产绿色建材技术、废旧有色金属机械化拆解技术及装备、废橡胶新型环保再生技术及装备、废家电拆解成套技术及设备、报废汽车整体破碎技术等。

(五)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产业

落实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鼓励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及融资租赁等业务模式推广,壮大专业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和“节能医生”诊断等专业服务,探索节能量交易等市场化节能机制。鼓励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BOT),做大做强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方污染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加强工信、发改、环保、财政、科技等部门的协调,形成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合力。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统计体系,纳入政府统计制度,为相关决策提供统计依据。

(二)落实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

落实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土地、税收、价格等优惠政策,加大各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推动节能环保领域PPP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及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将特许经营权等纳入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支持节能环保企业通过新三板、众筹等证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三)推进制度创新,完善运营机制

加强节能环保制度创新,建立节能市场化机制。实施主要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扩大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城市范围。制定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采取政府建网、企业建厂等方式,鼓励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加快建设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形成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的节能减排市场机制。

(四)加强节能环保标准建设,严格节能环保执法

加快制(修)订节能环保标准,逐步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强化总量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节能环保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处力度。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节能环保标准、认证标识、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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