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附项目)

时间:2017-02-13 13:28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整治。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要抓紧推进流域内村镇工业区改造升级;深圳、东莞市要继续完善茅洲河流域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汕头、揭阳市要加快练江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印染企业搬迁入园,优先布局和治理流域内纺织服装全产业链的重污染环节。组织开展污染源摸查,有针对性开展整治。依法依规加强对小散工业管控,强化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到2020年,广佛跨界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珠江广州河段水质达到IV类;小东江水质达到IV类;茅洲河、练江水质达到Ⅴ类;淡水河、石马河水质达到Ⅴ类。

专栏15重点流域整治任务

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狠抓管网等治污设施建设,探索“两河”长效治理对策,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完善联动治污机制,建立严格问责机制。到2020年,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流域内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流域内城镇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练江、小东江流域内城镇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重污染企业整治提升。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等流域每年按比例淘汰重污染企业,切实推进练江流域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加快练江流域印染企业搬迁入园,2017年底前建成潮阳、潮南、普宁印染定点园区,2017年完成小东江流域全部皮革和石化园区建设。

3.加强黑臭水体和河涌综合整治。以水质改善为根本目标,以流域为体系、以河涌为单位,以截污治污、生态修复、底泥清淤等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流域干支流河道综合整治,统筹兼顾河道疏浚、城市防洪、城市景观改造升级等水利工程,逐步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六河流域内各城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黑臭河涌。

第五节强化重点工业源大气污染物减排

深入推进燃煤电厂升级改造。重点推进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实施环保升级改造,2017年底完成77台(3910.2万千瓦)。鼓励采用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实施废水处理工程零排放、输煤系统无动力除尘等环保措施改造。推进珠三角地区自备燃煤电站天然气替代改造工作。

专栏16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任务

1.供电煤耗。到2020年底,全省在役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

2.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全省煤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鼓励珠三角地区煤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

3.升级改造目标。完成77台(3910.2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其中珠三角合计完成27台(1346万千瓦)的改造,粤东合计完成19台(1419.2万千瓦),粤西合计完成13台(617万千瓦),粤北合计完成18台(528万千瓦)。

深化重点污染源大气污染治理。全省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加快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热网覆盖范围内的1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更新替代。加强锅炉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不能稳定达标的在用锅炉开展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料使用和污染物排放监管。钢铁烧结机升级改造除尘设施并逐步取消烟气脱硫旁路,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完成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并配套完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中控系统;推进陶瓷制造企业改燃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专栏17重点行业污染达标治理工程

1.钢铁。完成11台总产能3060万吨钢铁烧结机除尘升级改造任务,对7台总产能2460万吨钢铁烧结机取消烟气脱硫旁路。

2.平板玻璃。完成13家设计生产能力达18350吨/日的平板玻璃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并配套完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中控系统。

第六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全面实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推动重点行业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善省级和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将VOCs年排放量10吨以上的企业逐步纳入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开展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防治工作,推进重点监管企业末端处理装置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启动“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强化源头控制,使用低挥发性的原辅材料,加快水性涂料、水性油墨等推广应用,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实现设备、装置、管线等密闭化,配备高效有机废气收集系统。2017年底前省级重点监管企业整治任务量完成率不低于60%;2020年底前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2017年底前全省所有石油炼制企业、有机化工和医药化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应用LDAR技术。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

专栏18重点行业VOCs排放治理任务

1.炼油与石化行业。全面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强化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废气治理。

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大于90%。

3.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VOCs处理效率应大于90%。

4.印刷。包装印刷企业VOCs净化效率达到70%以上,出版物印刷企业达到30%以上。

5.制鞋。喷漆、印刷工序废气收集率达到90%以上,其他生产工序废气收集率达到80%以上。

6.家具制造。废气经除漆雾处理后优先采用吸附浓缩和催化燃烧的组合技术处理,废气净化率达到80%以上。

7.表面涂装。提高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加强工业涂装工艺废气的集中收集和治理,使用溶剂型涂料涂装工艺的废气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

1...567891011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