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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控制VOCs排放(全文)

时间:2017-02-14 15:13

来源:广东惠州市发改局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制定和健全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培育节能减排中介市场,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培育完善市场化机制。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立足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实际效果和综合效益,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坚持绿色发展,优化结构的原则。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能源生产使用的全过程,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部分重点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积极稳妥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效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根据各区域、各有关行业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激励政策,推动生产、生活和消费领域实现全面节能减排。

第三节主要目标

实现全市能耗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节能和污染物减排指标全面完成。到2020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100万吨标煤(不含中海炼化二期为2320万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40万吨左右,比2015年下降约90万吨,万元GDP能耗完成省下达目标,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2015年增长约10个百分点;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万吨、()万吨,比2015年的()万吨、()万吨分别下降();全市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万吨、()万吨,比2015年的()万吨、()万吨分别下降()。

第三章促进重点领域节能,实现“双控”目标

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部署,继续保持节能工作思想不放松,力度不减弱,狠抓节能重点工作,深挖节能潜力,持续深入推动节能循环经济各项工作,为惠州市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深入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节能

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结合我市2+2+N[微软用户1]产业结构的打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扶持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实施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着力把好项目源头关,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着力构建符合节能降耗、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产业体系。

行业内部结构调整方面。在“十二五”基础上,深入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深化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进一步提高其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优化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做大做优汽车产业,以较小的能源消费推动全市工业较快优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现代物流业、休闲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和新型服务业等。

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开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提升技术、产品、装备水平。开展品牌提升行动,通过落实“互联网+惠州制造”行动计划,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传统家电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推动传统服装产业向集团化、高端化、基地化方向发展,推动水泥产业转型升级。

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40万吨以内,比2015年明显下降。大力发展天然气,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电力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油、气、其他能源比重达到12.6%、51.8%、21.6%、14%,煤炭消费比重下降12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比2015年提高2.5个百分点。

第二节继续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将省下达我市的“十三五”节能目标分解到县(区)和企业。对县(区)政府、重点用能单位实施更严格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施节能奖惩制度。强化监测预警,落实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制度,对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有困难的县(区)、重点用能单位实施重点监控,有必要的实施预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第三节挖掘工业领域节能的隐性空间

淘汰企业自备小型燃煤锅炉。继续实施淘汰燃煤小锅炉计划,结合珠三角煤炭消费约束性指标相关要求,加快全市范围内符合关停条件的燃煤自备小锅炉的淘汰。同时,通过集中供热、改造天然气锅炉等技术手段和补贴等行政手段,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步伐。

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持续开展电机及注塑机节能改造,继续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改造。加强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推进锅炉(窑炉)、配电变压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市节能循环经济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用能精细化水平。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大对全市年用能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研究出台市重点用能单位能管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能管员的主体作用。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动态分析,加强节能监测监察。围绕差别电价政策,开展以水泥企业为重点的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开展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产品)专项监察,推动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及炉窑节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能源利用状况监测,以技术手段服务企业,分析企业用能状况,挖掘用能设备节能潜力。

严格监控石化产业用能动态。重点对我市能源消费最大的石化行业实施能源消费严格监控机制,在执行其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基础上,对其能源消费变化进行实时掌控,并实行能源使用的预警机制,有效预防能源消费出现脉冲式波动对我市能源消费总量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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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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