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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业1834家工业企业加快退出 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时间:2017-02-22 09:53

来源:石家庄市政府

近日,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其中要求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玻璃、陶瓷、钙镁、铸造、石材加工8个行业的1834家工业企业(其中钢铁行业3家、焦化行业6家、水泥行业40家、建筑陶瓷行业35家、平板玻璃行业1家、钙镁行业65家、石材加工行业1276家、铸造行业408家),凡不符合石家庄市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产业政策和最新环保排放要求的要加快退出,2017年除钢铁、水泥行业外,各关停20%以上。

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达我市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20.2%,PM2.5年均浓度降至79μg/m3。

二、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要求,以农村散煤治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加大技术支撑力度为重点,着力推进以下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

1.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持续加大钢铁产能压减力度,2017年底前完成省下达压减52万吨炼铁产能计划任务。加快石钢新厂区建设步伐,年底前新厂区开工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整体搬迁。(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下决心三年内将目前的3830万吨水泥产能,再压减1000万吨以上,2017年完成压减任务35%以上,启动曲寨水泥和鼎鑫金隅水泥的搬迁计划。加强淘汰和压减产能项目验收核查,实行项目申报承诺制度和现场拆除见证制度。(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2.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出台石家庄市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和相关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取缔。重点对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10月底前基本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依法依规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确保“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到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等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实行网格化监管,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小散乱污”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推进污染工业企业搬迁。

加快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完成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搬迁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4.着力推进污染行业去产能工作。

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玻璃、陶瓷、钙镁、铸造、石材加工8个行业的1834家工业企业(其中钢铁行业3家、焦化行业6家、水泥行业40家、建筑陶瓷行业35家、平板玻璃行业1家、钙镁行业65家、石材加工行业1276家、铸造行业408家),凡不符合石家庄市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产业政策和最新环保排放要求的要加快退出,2017年除钢铁、水泥行业外,各关停20%以上。(市工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强化取暖季散煤污染整治

5.实现散煤压减替代。

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工作。2017年主城区全面实现无煤化。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2017年采暖季前全部实现清洁替代。(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各有关县区政府负责)

全市其它农村地区全面推行“洁净型煤+型煤专用炉具”治理模式,积极开展煤改(沼)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等多种模式试点示范,到年底,洁净型煤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部完成设施农业生产单位清洁燃烧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市发改委牵头,市农业局配合,各相关县市政府负责)

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到85%以上。组织综合执法队伍,依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劣质散煤及煤制品的单位严惩重罚。(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负责)

6.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工作。

10月底前,全市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区建成区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制定年度减煤计划,2017年底前力争压减燃煤300万吨以上。中心城区完成石家庄热电公司九期燃气机组建设,实现1400万平方米供暖替代。11月15日前,关停新华热电公司,由西柏坡电厂余热利用项目实现1900万平方米供暖热源替代;10月底前,完成石钢公司420万平方米供暖热源替代。(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负责)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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