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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武汉环保工作要点 完成一批包装印刷VOCs治理项目

时间:2017-03-06 16:11

来源:武汉市环保局

日前,中国大气网获悉,武汉市已经印发《2017年武汉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要点提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成果。重点提到,推进工业VOCs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武石化、中韩石化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等工作,2017年7月1日执行特别排放限制要求。推进完成一批重点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项目建设。推动神龙等汽车制造企业实施喷涂废气深度治理。按期完成开启式干洗机淘汰任务。全文如下:

武环〔2017〕20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环〔2017〕20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安环局,各直属单位,东湖分局,机关各处室:

《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日

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实施《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为主线,以共抓长江大保护为重点,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力争实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有更多环境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反腐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8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5微克/立方米。全市纳入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的11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2.7%,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比例不高于9.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完成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强化环境风险管控,确保不因自身原因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基层压力传导,压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继续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机关“党建品牌”工作,做好受处分党员教育、帮助、管理工作。深化作风建设,重拳整治“新衙门作风”,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层签订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实行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检查,强化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在处级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全市环保系统形成勤奋履职、敢于担当、清廉有为的良好风气。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共治体系

3、推进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环保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稳步推进全市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4、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述评估专家库,加强环评机构日常管理,定期公布对环评机构的日常质量考核结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完善监管企业信息库,科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并加大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力度,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做好环境管理服务工作,继续推进三环线南段、天河机场三期、四环线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做好轨道交通等大型市政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相关服务工作。

5、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和公开制度,推进全市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各区建设项目环评网上审批及审批结果公开。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强化建设单位实施公众参与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防范涉环保建设项目“邻避”风险管控措施。制定武汉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推进新建工业项目环评、“三同时”与排污许可的衔接。

6、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强制约束作用,从空间管制、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做好产业园区及入园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武汉化学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进能源、工业十三五专项规划环评。加强规划环评审查与项目环评审批的联动,强化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对项目环评审批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7、推动排污许可证落地生根。制定实施年度排污许可工作方案,完善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2017年上半年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年底前完成《大气十条》和《水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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