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6 16:15
来源:上海市环保局
日前,中国大气网获悉,上海市环保局关于通报2016年度本市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情况的函已经印发。根据安排,上海市本次,对包括本市在皖发电的34台燃煤发电机组开展了环保排序。排序结果显示,一至四档的机组数分别为11、3、3和17台。全文如下: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报2016年度本市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情况的函
沪环保总〔2017〕67号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和你委的要求,我局按照《上海市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暂行办法》,对包括本市在皖发电的34台燃煤发电机组开展了环保排序。排序结果显示,一至四档的机组数分别为11、3、3和17台。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1日
2016年度上海市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表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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