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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环保十三五规划发布(附项目)

时间:2017-03-06 16:33

来源:广西梧州人民政府

日前,广西梧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印发。根据规划,十三五提出,广西梧州将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方案提出,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有色、钢铁、陶瓷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工作力度,鼓励采取烟气制酸等方式回收高浓度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处理;实施35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积极推动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在水泥、冶金等行业继续实施并完善烟气脱硝治理工程。2017年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以内,2020年PM2.5和PM10年均浓度比考核基准年下降比例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比例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零增长。

此外梧州开展重点项目包括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项目20个,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项目3个,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4个,农村环境保护工程项目5个,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项目15个,固体废物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4个,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项目8个;项目共计59个,项目总投资176.49亿元。项目涉及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监测等环保项目。全文如下:

梧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规划

《梧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下面简称“规划”)主要根据《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梧州市实际编制。规划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梧州市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文件、政策。阐明我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为建设“美丽梧州”提供支撑。

第一章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发展环境

第一节“十二五”期间主要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梧州市认真实施《梧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生态环保建设,加强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基本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为“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十二五”规划具体指标分为4大类25项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指标等,各项指标及其完成情况见专栏1。25项指标中,有19项得以完成达到目标要求。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2015年梧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8%,PM1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57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9%。饮用水源地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4%~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提升;辖区地表水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水标准,地表水环境总体质量状况优良。酸雨发生的强度和频率低于“十一五”平均水平,城市区域交通噪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顺利完成。我市积极落实污染减排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8030吨、13106吨、4874吨、9823吨,较2010年增长2.4%、19%、-3.9%和6%,四项污染物减排均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全市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指标3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68%,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2.37%,监督性监督结果公布率为100%),均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环境污染整治稳步推进。梧州市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全市建成9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个市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开展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处置率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镇污水处理率为86.05%;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25%;闲置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2015年我市淘汰燃煤小锅炉23台,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加油枪数量164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160辆。我市岑溪市、苍梧县和蒙山县列为广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共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86个,已验收63个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我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梧州市森林覆盖率为75.85%,比全区平均森林覆盖率62.20%高13.65个百分点。生物资源保护得到有力加强,在市辖各县(市)新建5个自然保护小区。制定《梧州市湿地保护和利用规划》,全市90%以上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积极落实“美丽梧州”专项活动,共创建294个梧州市级生态村、27个自治区级生态村和7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逐步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逐步提升。其中,市级环境监测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市级环境监察机构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成立市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机构等;藤县、苍梧和岑溪环境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岑溪市建成监测执法业务用房。

第二节“十三五”期间的机遇和压力

一、面临的机遇

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的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的“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打破了简单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生态立区、生态兴区、生态强区”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自治区十届六次全会提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十三五”时期,我市迎来了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等重大机遇,梧州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发展理念,以生态经济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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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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