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4 13:11
来源:无锡市环保局
近日,中国大气网从无锡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下发,《计划》提出,大型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全覆盖”,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台。启动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全面启动非电行业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提标改造。2017年,全部拆除钢铁烧结机脱硫烟气旁路系统。推进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干法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并实施脱硝改造,水泥企业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电子玻璃工业、陶瓷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按要求完成提标改造。计划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整治项目38个,非电行业脱硫脱硝除尘项目4项。
下附全文:
无锡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实施方案,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苏大气办〔2017〕2号)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一)2016年空气质量情况
2016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为66.9%,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6项主要污染因子中,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3项因子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3项因子平均浓度同比上升。
根据“国十条”和国家、省考核要求,2016年,我市PM2.5浓度需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13%,比2015年下降3.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需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2016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同期下降29.6%,比2015年下降13.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6.9%,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均超额完成考核要求。
(二)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污染防治工作,共计划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程1401个,实际完成1401个,完成率100%。
(三)存在问题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仍不容乐观,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一是PM2.5浓度改善成果脆弱。PM2.5浓度虽然连续三年下降,但绝对值仍然较高,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处于中等偏后水平。二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亟需加强。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仅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低于PM2.5浓度降幅。6项主要污染因子中,NO2、CO、O3浓度不降反升,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的重要因素。三是重点工程任务推进难度较大。我市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虽然出现下降迹象,但煤炭消费总量仍然巨大,完成“2017年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的目标压力很大。全市还有3000多台工业窑炉,数量多、分布广,底数还未摸清,整治工作尚未全面开展。2017年底前,需全面完成6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机动车污染防治任务繁重,完成高污染车辆淘汰任务十分艰巨。
二、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大气达标规划编制
根据国家、省对大气达标规划的要求,开展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产业结构调整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多部门、多渠道、多标准协同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格局。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落后产能或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节能工作。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实施率。优化调整全市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禁止园区外一切新建、扩建(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化工项目。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关闭严重污染、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2017年,全市重点实施1项产业结构调整任务。
(三)能源结构调整
2017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压减燃煤发电和热电机组数量,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在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整合,推进大机组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关停整合工作。大型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全覆盖”,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3台。启动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年底前,各地摸清底数,制订工作方案,逐一明确改造或淘汰的时限。压减非电行业生产用煤及煤制品,对钢铁、水泥行业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费量2倍及以上减量替代。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12%以上,大力开发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屋顶计划”,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
(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开展新一轮VOCs治理,从石化、化工行业为主转向全行业有机废气治理。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排11%以上。强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完成全市6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加快建设园区统一VOCs测监控体系。严格执行省新制订的表面涂装、化学工业行业VOCs放标准,推进重点行业VOCs标改造。石化、化工行业全面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开展工业涂装废气综合治理,推进印刷包装、电子等行业有机废气治理。2017年,完成重点行业VOCs整治项目175个,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应用项目8个。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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