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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湖北反馈督察情况:沿江50%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 污泥较为突出

时间:2017-04-17 13:09

来源:环保部

    填湖占湖问题依然存在,武汉官莲湖西北部10个湖边塘、硃山湖北部近200亩水面、汤逊湖约145亩湖边塘均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应予保护的水域,但全部被划出保护范围,并作为建设用地出让,在2013年以后被陆续填占用于工业和房地产开发。

    湖泊非法养殖污染突出,洪湖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长期以渔业收费代替渔政执法,截至2016年11月拆围前,珍珠养殖面积达9950亩,围网养殖达15.5万亩,水质从2011年的Ⅱ类恶化到2016年的Ⅳ类。长湖、斧头湖、网湖等也存在大面积围栏围网养殖和投肥养殖情况。

    3 长江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全省长江支流总体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东荆河潜江出境断面2015年总磷、氨氮年均浓度分别较2013年上升200%、250%;通顺河流经潜江境内仅15公里,水质急剧从Ⅱ类恶化到劣Ⅴ类,氨氮浓度最高超过130毫克/升;沮河宜昌段受磷化工企业排污等影响,总磷污染严重。

    沿江部分重化工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沿江8市(州)87个工业园区,近50%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布局在长江两岸的部分重化工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偷排、超标排污等问题时有发生。宜昌等地区磷化工行业无序发展,加重了长江支流及干流总磷污染。同时,码头、排污口监管不力,一些非法码头和入江排污口增加了长江环境风险。

    此外,武汉市环境形势严峻。2015年,全市166个湖泊中,水质优于Ⅲ类的仅占4%,劣于Ⅴ类的高达23%;与2013年相比,30个湖泊水质变差。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青山区东部地区约1.7万立方米/日生活污水通过白玉明渠直排北湖,现场监测COD浓度高达161毫克/升。督察组随机抽查长江、汉江沿线60个雨水排口,有42个混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违法处置情况较为突出,武汉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汉西污水处理厂多次偷排或乱倒污泥。建筑垃圾违规堆填于鱼塘、蓄洪垸、农田等低洼之地,导致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下降。

    督察要求

    湖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决推进长江大保护,着力加强干流、主要支流和重要湖库环境综合整治。严肃查处填湖占湖和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湖泊围网围栏珍珠养殖清拆,修复湖泊生态环境。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湖北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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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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