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2017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82.5%

时间:2017-05-22 10:19

来源:湖南省环保厅


2、严格规范餐饮油烟治理14个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重点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试点在部分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监控油烟净化效果;将餐饮油烟管理纳入星级宾馆、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点)的评定和复核规范烧烤管理,逐步禁止露天烧烤在长沙市试点建设5条以上,株洲市、湘潭市试点建设3条以上岳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张家界市、郴州市和永州市试点建设2条以上餐饮无烟示范街,引导健康绿色饮食习惯(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商局、省旅发委等部门参与)

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强监管严格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

4、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力度各市州要做到“全面限放、部分禁放”,要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段并严格落实到位加大对违禁燃放的惩处力度。要大力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的影响形成禁限放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理性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形成市民约束监督。(省公安厅牵头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参与)

5、实施城市及周边“增绿扩湿”行动鼓励支持地方创建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因地制宜扩大湿地面积,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

(六)加强机动车管理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1、2017年底前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实行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和污染排放等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各市州加快推进机动车环检站的规范化建设,实现机动车环检和安检同步检测(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参与)

2、加快淘汰黄标车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剩余的黄标车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参与)

3、加强新车排放监管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省环保厅牵头,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参与)

4、启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情况调查工作2017年底前,长沙市、岳阳市分别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摸清底数并分别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省环保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参与)

5、提升燃油品质在全省范围内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积极推广国六油品加强对货车使用油品监管。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全覆盖确保设施运行正常。(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参与)

(七)淘汰建成区砖瓦生产企业和燃煤小锅炉2017年底前,关闭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非法的砖瓦生产企业基本关闭淘汰各市州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地区的砖瓦生产企业,基本淘汰各市州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长株潭城市建成区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省发改委牵头,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等部门参与)

(八)力推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压减燃煤消耗总量。

积极推广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替代加快推进“气化湖南工程”项目建设,减少城区煤炭消耗量鼓励推动燃煤火电企业向附近工业园区、重点耗煤企业集中供热,淘汰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控制煤炭消耗总量提高省外优质煤炭利用比例,煤炭消耗比重下降到57%以下(省发改委牵头,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等部门参与)

(九)持续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以结构调整、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为主要措施重点抓好电力、钢铁、水泥、有色、涉挥发性有机物等行业减排项目的实施,持续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和重点减排工程,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参与)

(十)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2017年,完成对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包括供暖锅炉与工业锅炉)的企事业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包括烟粉尘监控指标)安装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等部门参与)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不断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