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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发布2017年破解生态环境质量不优难题推进落实方案(附文件全文及重点工作表)

时间:2017-06-07 10:37

来源:汉中人民政府

  5. “查、督、控”多措并举严禁生物质燃烧。年底前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查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燃放,严管严处城区露天焚烧垃圾树叶荒草、街头生小火炉等“冒黑烟”行为。(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住管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落实)

  6. “增、修、治”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实施城市增绿工程、天然林保护、小流域治理、湿地恢复等绿化工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市住管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落实)

  (四)统筹推进水土综合整治。(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市农业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 全面实施“河长制”。在全市所有河库,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有效遏制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等现象,逐步实现全市河库“四无四有”目标(无垃圾倾倒、无污水直排、无非法采砂、无违章建筑;有管护机构、有稳固堤防、有生态空间、有良好水质);严格河库规划管理,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河道整治,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实施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500平方公里,完成汉江左岸30公里防洪工程建设,建成滨江生态公园。(市水利局牵头)

  2. 加大汉江、嘉陵江水污染防治。全面总结回顾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成效,制定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水污染治理,实施汉中锌业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确保汉江嘉陵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二类标准。(市环保局牵头)

  (五)狠抓节能减排。(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建规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 严格节能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在线节能审查审批,把好项目节能准入关。积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项目准入源头严控“两高一资”项目上马。二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控制,及时掌握能耗变动情况,对规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进行逐月监测,合理控制规上工业能耗,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3.20%的年度节能任务。(市发改委牵头)

  2. 深入实施污染减排。一是制定全市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夯实减排责任,强化减排项目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二是大力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推行涵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6月底前完成火电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换发工作,12月底前完成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换发工作;三是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管重罚,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市环保局牵头)

  (六)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 强化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督促尾矿库企业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应对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市安监局牵头)

  2. 强化对尾矿库的环境监管,编制尾矿库基本信息手册,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市环保局牵头)

  (七)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委新农办、市文旅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建规局、市财政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建设规划编制,大力推进“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幸福乡村、魅力乡村”建设,完成10条美丽乡村风景线环境整治和20个旅游精品村打造任务;建成清洁乡村800个、生态乡村300个、幸福乡村200个、魅力乡村20个;启动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4个标杆村建设,为陕西最美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市新农办牵头,市文旅局配合)

  2. 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省环保厅年度整治方案的批复,完成65个镇、33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活污水污染治理设施15座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生活垃圾处置工程17座、垃圾中转站(压缩)11个,配置一批垃圾收集桶(箱)、垃圾转运箱、垃圾收集转运车,形成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水源地保护工程81处;建设畜禽养殖土壤污染治理和沼气池17处,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市环保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新农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文旅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创建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汉中市破解生态环境质量不优难题推进落实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落实推进方案及开展季度点评。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环境保护职责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层层夯实责任,细化完善措施,逐月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破解难题取得实效。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向省级各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多方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环保督察。市委、市政府将破解难题追赶超越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级环保督察重要内容,予以督办,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配合部门每季度次月5日前向牵头部门报送上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牵头部门按照季度点评要求按时向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季度点评资料;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及资料报送。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本方案印发后5日内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含职务、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报送工作组办公室。

编辑:洪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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