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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到2020年建成一批产业园区

时间:2017-07-17 13:09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7月16日,中国固废网获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的约束性指标,其中,省辖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到65%以上,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提升到57%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提升到90%以上。

规划建设一批静脉产业园,到2020年,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达75%以上,省辖市全部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促进全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根据《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制定实施美丽河南、生态省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全力推进蓝天、碧水、乡村清洁等重大环境治理工程,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十二五”环保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1.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5年,全省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51.1%,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20.2%,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常规监测因子水质达标率为100%,60条省辖市城市河流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大幅下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50.2%,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下降;全省10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64.1%,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10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大气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初步遏制。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3.62%,森林蓄积量达到17094万立方米,分别比2010年增加1.43个百分点、4158万立方米,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金钱豹、猕猴、白冠长尾雉等物种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2.总量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全省电力行业249台总计5760.9万千瓦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197台总计5485.4万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31台总计1543万千瓦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40台总计5285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完成脱硫治理,68条总计28.15万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建成脱硝设施并完成烟尘提标治理;全省建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8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18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85.54%。截至2015年年底,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28.72万吨、13.43万吨、114.43万吨和126.24万吨,分别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133%、109.3%、172.7%和140.1%,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3.环境风险防范有序开展。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7个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削减率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辐射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未发生重特大辐射事故,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医疗废物处置进一步规范,处置设施负荷率达到89.63%,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开展了全省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工作,将化学品纳入环保日常监管范围。应急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妥善处置了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件导致红旗渠污染等70余起突发环境事件和跨界污染。开展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与分级管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等工作,扎实推进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

  4.农村环保与生态建设取得成效。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染治理,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1209个,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924个,完成28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省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2015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至12个,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稳定在4.5%。全省受保护湿地面积16.42万公顷,累计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36处,总面积8.23万公顷。全省完成沙化土地治理8.46万公顷,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5万平方公里。截至2015年年底,我省共创建国家级生态县1个、省级生态县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04个、省级生态乡镇693个、国家级生态村7个,省级生态村3147个。

  5.环境政策和制度逐步健全。修订出台3个地方性法规、2个政府规章、46个规范性文件、6个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6个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目标责任制、差别化审批、总量预算、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环境举报等环境监管制度逐步完善。脱硝脱硫除尘电价、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实行网格化监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728起,挂牌督办226起,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201起,区域限批10起,持续保持环境违法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全社会生态环境法制观念和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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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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