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安徽“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17-07-25 14:14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四十四)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培育和建立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机制,促进形成技术服务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和产业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有毒有害气体治理、细颗粒物治理、洁净煤利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治理等技术攻关,深入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处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技术研发,加强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我省与德国等国家在环境科研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生态保护领域的对外合作与技术引进。推进省级环保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站等建设。

十一、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四十五)健全节能环保法规规章和制度标准。加快全省节能环保立法进程,推进《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的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逐步建立土壤环保、城市环境管理等地方性法规体系,为节能环保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贯彻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健全节能地方标准体系,继续实施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每年发布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2项以上。开展节能标准化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领域制定行业节能环保标准,认真执行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贸、农业等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标准体系。

(四十六)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加强非化石能源、化石能源消费的分类统计和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能源消费的分类统计工作,完善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有效衔接。完善环境统计体系,补充调整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等重要污染源调查范围。建立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完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重点排污单位排污情况实现实时监测。完善遥感观测与地面核查、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物理监测与生态监测相结合的立体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全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加强对各市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完成进度监测评估,定期发布各市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预警晴雨表、主要污染物完成情况预警通报。各市要制定预警调控方案,并根据全省节能减排预警情况,适时启用预警方案。健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加快重要水体、饮用水水源地等水域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推进水质监测预报预警。

(四十七)严格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加强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及高耗能落后设备淘汰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专项检查。加大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和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确保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强化执法问责。

(四十八)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市县节能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全省节能监察执法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增强节能环保执法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加强统计工作力量。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深入推进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开展计量检测、能效计量比对等节能服务活动。健全环保监管体制,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整合、衔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保标准、排污收费(环境税)等管理制度,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定节能减排培训计划,加强对市县政府节能减排管理部门、节能环保监察机构、用能单位、减排企业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

十二、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四十九)推行绿色消费。深入推进节俭养德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倡导绿色消费,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优先选择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节水型器具等绿色节能环保产品。推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倡导绿色居住,大力推广新建绿色建筑,实施既有建筑节水、节电、节能改造。倡导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设区市市区普及公共自行车出行。

(五十)倡导全民参与。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突出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按照节能宣传进广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宣传重点,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活动。充分发挥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作用,推动节能减排进车站、进物流、进商超、进宾馆、进医院、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全社会倡议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播放节能减排公益广告,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

(五十一)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违法排放和各种浪费行为。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充分公开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企业污染物排放、环保执法监管等重要信息,主动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强化公众环境监督权。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编辑:程彩云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