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28 09:41
来源:吉林省环保厅
(五)城市扬尘治理工作还亟待加强。今年5月,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砂石料未完全采取苫布覆盖等防尘措施;进出口处设置临时性、简易性车辆冲洗设备居多;砂浆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设施防尘措施不到位;部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材料加工区及堆放场未做硬化处理等问题较为突出。此外,大部分地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与国家85%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六)油烟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经统计,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还有1341家餐饮服务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中,松原市、吉林市、通化市安装比例不足5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我省大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露天烧烤现象,特别在夏季,问题较为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冬病夏治”和“严格管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快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各地要组织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加大劣质煤炭查处力度,推动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抓紧开展清洁燃料配送中心试点建设工作,争取在9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全面推进燃煤供热锅炉达标排放。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达标排放作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重要内容,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快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供热期前完成整治任务,实现达标排放。
(三)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燃煤小锅炉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在10月底前基本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四)集中开展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各地要持续开展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切实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积极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补偿政策,严格道路交通执法,确保年底前基本淘汰全省在用黄标车。
(五)严格落实城市扬尘管控措施。各地要继续开展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对建筑工地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能力,着力解决城市扬尘问题。
(六)全力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各地要有效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在秋季秸秆焚烧高发期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加大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降低秸秆焚烧火点数。
(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未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的地区,要抓紧修编并印发实施。已完成修编的地区,要组织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急管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重污染天气时段,各地要提前采取管控措施,确保应急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最大程度减缓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特此通报。
附件:1. 2017年上半年全省主要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变化情况
2.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度表(截至2017年6月)
3. 在用黄标车淘汰进度表(截至2017年6月)
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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