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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空气污染从何而来? ---粤港澳区域性空气质量管理合作

时间:2017-09-22 13:43

来源:E20研究院

作者:陈德愉

背景介绍

香港现正面对两类空气污染问题,即路边空气污染和区域性的烟雾问题。路边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柴油车辆的废气;而区域性的烟雾问题则是由香港、澳门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车辆、船舶、工业及发电厂排放的污染物引起。香港、澳门及珠三角共处同一大气区域,人口约有6000万,是全球一个主要的工业化和物流区[1]。因此香港必须努力改善本身的空气污染问题,并同时与各区域伙伴合作,处理区域性的污染问题。近几年,由于受有关空气污染问题影响,香港仍未能完全达成现行的空气质素指标。香港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改善本地空气污染和区域性的烟雾问题。主要的策略包括:

•在本港实施多项措施,以管制车辆、船舶、发电厂及工商作业程序排放的空气污染物。

•与广东省政府部门合作,落实联合计划以解决区域性的烟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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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香港政府机关管理空气质量的架构

那么香港的区域性烟雾到底来自哪里?

资料表明,珠三角地区经常有空气污染,并可以通过气候条件输送到其他地区,造成跨区域空气污染[2]。该地区常年的臭氧(O3)、二氧化氮(NO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和PM10水平都相当高,导致能见度降低。香港企业对珠三角制造业、口岸和运输设施也作出了庞大投资。因此,这是一个因经济活动多元化而导致高排放量的区域。除了要应付控制排放的挑战外,珠江河口海陆之间气流形成的海陆风,也会在背景风减弱时令污染物在区内堆积,造成空气污染。由于香港的特殊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区域性的烟雾问题必然是由风向和天气条件的影响(见图2)。珠三角地区以占全国仅0.4%的土地面积承载着5600万常住人口,创造了占全国9%的GDP。然而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给珠三角地区带来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酸雨、光化学烟雾、灰霾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珠三角地区的大气污染呈现出区域性、复合型和压缩型特征[2]。

据2006年广东省《气候公报》报道,珠三角地区灰霾天气已超过100天。同时,一些研究表明,在广州,佛山,香港,澳门,深圳,和其他城市的空气污染具有很强的同步性[3],因此我们认为,这些地区的污染物浓度与华南地区的静风条件有关,并受到相同强度的影响。北京、天津、珠三角地区和其他城市的二氧化硫(SO4)浓度贡献率达到30%-40%[4]。因此,区域性空气质量管理合作是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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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香港-澳门-珠三角区域的海陆风拦阻效应

研究范围

本文研究的范围包括香港、澳门和珠三角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江门和惠州、肇庆等9个城市。

区域合作的主要措施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香港及珠三角地区的空气污染已经形成了明确的区域性污染特征。

1.  环境区域合作的初期

1990年,香港和广东政府设立了“环保联络小组”。2000年,“粤港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以下简称“合作小组”)成立。该合作小组由部门负责官员组成,成员由两地环境水利、林业、交通、规划等政府官员组成,这个小组将继承粤港环保联络小组的工作,并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开拓新的合作领域。根据《粤港环保合作声明》,小组其下设有专家小组,为合作小组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协调各专题项目的讨论。专家小组下设有8个专题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制定工作内容及研究项目,定期向专家小组报告工作进度,并提交工作报告。

8个专题小组为:

a. 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专题小组

b. 粤港车用柴油规格专题小组

c. 粤港林业及护理专题小组

d. 粤港海洋资源护理专题小组

e. 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专题小组

f. 粤港城市规划专题小组

g. 大鹏湾及后海湾(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专题小组

h. 东江水质保护专题小组


同年6月8日,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提出优先处理6个方面的事务,其中首要任务就包括:在2001年年初完成有关酸雨、二氧化碳、光化学烟雾和粒子污染及其防止的联合研究,共同改善区域空气质量;还成立了“粤港车用柴油规格工作小组”,研究两地统一车用柴油规格,并制定具体行动计划。

2.  环境区域合作的深化与升华

随着粤港环境合作的深化,并上升到国家战略。自2000年首次召开粤港可持续发展和环保合作小组专题会议以来,在历次的合作会议上,区域大气污染的协同治理都是会议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在2006年召开的会议上指出,珠三角大气污染80%受火电厂排放的影响。为此,香港努力减少电力公司的排放;广东则决定不再上马燃煤、燃油发电机组,并推广使用较为清洁的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再比如,在2015年12月举行的第十五次会议中提出,2016年将继续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量管理计划,加强减排措施,继续发布在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量信息,并制定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监测方案,推进空气污染物的2015年及202年减排目标中期回顾研究;推进粤港澳区域性PM2.5联合研究;推进大气污染预报技术的交流和培训。

同时,为了加强在区域空气污染的合作,《粤港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在2014年9月3日生效,进一步推进三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合作协议书》重点包括共建粤港澳珠三角空气质量监测平台、联合发布区域空气质量资讯、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环保科研合作,以及加强三地环保技术交流及推广活动[6]。并且三方在2014年优化了区域空气监测网络,增加包括澳门在内的监测站至23个,并实时发布三地的空气质量信息,网络更名为「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以及开展「粤港澳区域性PM2.5联合研究」,为规划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的策略提供确切的科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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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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