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3 11:31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五)加强宣传报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宣传中心负责做好全系统在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面的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做好媒体接待,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防范化解舆论危机。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京建发〔2016〕411号)同时废止。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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