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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征求意见

时间:2017-10-16 10:17

来源:广州市环保局

4.臭氧短期内整治难度较大。臭氧是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经由大气光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污染物。2014年以来,臭氧已经超越PM2.5成为影响珠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而挥发性有机物作为臭氧生成的前体物,其排放基数尚不够完善,单位治理和监测成本较高,难以量化监管和评估治理效果,治理难度较大,成效不明显。

5.PM2.5治理仍须持续强化。PM2.5化学组分复杂,是典型的区域污染物,主要由一次排放以及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等前体物经复杂的大气化学过程转化形成的二次污染物组成。珠三角区域内各城市须联合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才能有效削减PM2.5,其治理难度远大于单纯削减一次污染物。虽然近年来我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但要实现稳定达标仍需付出较大的努力。

二、空气质量形势预测与达标压力

(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1.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先后制定实施《我市2012-2016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我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4-2016年)》等综合性指导文件,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一是强化工业燃煤污染治理,基本完成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二是全面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严格控制新车源头污染,建立在用车环保达标管理机制,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三是推进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及运输过程扬尘的监管能力。四是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清单,启动从原辅材料优选、工艺过程到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整治。五是狠抓餐饮业污染整治,创新我市餐饮业油烟治理机制。六是逐步推进船舶等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七是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为整治工作提供科学支撑。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

“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实施了《广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广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并以工程减排、监管减排、结构减排为主要抓手,全面完成了“十二五”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通过实施工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燃煤锅炉整治、黄标车淘汰等减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减排成效。截至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3.空气质量总体逐步提升。

随着空气污染综合整治的深入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提升。“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从3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13微克/立方米,降幅60.6%;二氧化氮从5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7微克/立方米,降幅11.3%;PM10从6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59微克/立方米,降幅14.5%;PM2.5从2013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5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9微克/立方米,降幅26.4%。

(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

1.存在的机遇。

绿色发展成为重大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确立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以GDP论英雄的发展模式正在改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被列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正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生活方式转变,公众对享受优质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大,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公众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日益强化。

2.面临的挑战。

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环境制约的矛盾突出。根据宏观预测,在不采取进一步严控措施的情形下,按照现有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污染控制水平,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PM10和PM2.5的年排放量预计将分别达到9.1万吨、28.3万吨、27.3万吨、13.6万吨和6.6万吨,比2014年分别增加1.3万吨、5.2万吨、5.1万吨、1.5万吨和0.9万吨,我市空气质量将持续恶化。

大气环境问题复杂多样,治理难度日益加大。工业燃煤和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措施基本走向常态化,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难度加大,减排空间有限,单位治理成本剧增。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船舶、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刚刚起步,能源结构和产业机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小散乱污”企业及无牌无证小作坊清理整顿力度仍需加强。

(三)空气质量达标压力。

截至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已稳定达标,且浓度值远低于国家二级标准;PM10年均浓度实现了达标,但仍存在一定的日均浓度超标率;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虽呈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有限,距离标准值还有较大差距;PM2.5年均浓度近三年虽呈下降趋势,并已接近国家标准,但仍未达标;臭氧作为珠三角区域环境空气的首要污染物,我市要实现臭氧最大8小时日均浓度超标率下降的目标也面临重大挑战。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5.5%,离2020年达标天数比例90%的目标值还有一定差距;二氧化氮、PM2.5近三年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是需要优先控制的污染物;臭氧超标率居高不下,影响我市达标天数比例,需要重点控制。

三、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着力解决以二氧化氮和PM2.5为重点、兼顾臭氧的大气污染问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原则。

1.统筹协调、相互衔接。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与我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任务措施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将达标规划的实施作为优化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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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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