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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7-11-13 13:12

来源:中山市政府

(十八)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市所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加大环保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减少生活污染,引导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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