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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三批)》印发

时间:2017-11-15 10:51

来源:北京市环保局

近日,北京环保局印发《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三批)》。该计划规定,列入其中的126家单位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采暖季锅炉单位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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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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