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1 11:24
来源:中国水网
(二)健全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基于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和技术进步。完善排污许可制执行和监管执法技术体系,指导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工作,规范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等行为。培育和规范咨询与监测服务市场,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三)开展宣传培训。加大对排污许可制的宣传力度,做好制度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环保部门、企事业单位、咨询与监测机构开展专业培训。树立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意识,有序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参与监督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形成政府综合管控、企业依证守法、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问责。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全市排污许可制实施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将排污许可制落实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7日印发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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