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17 09:04
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月12日至17日河北省将出现连续6天重污染天气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和定州、辛集市)和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通知提出,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对不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市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在橙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其他地区可根据本地污染特征参照执行,适当调整各项污染物减排比例。
4.山西省
1月10日晚,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今年第1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1月11日12时至15日24时,要求太原等10个城市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根据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1月12日至15日,山西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PM2.5 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200至300微克/立方米。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我省要求太原、朔州、忻州、晋中、吕梁、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10个城市积极应对。
调度令要求,在1月11日12时至15日24时期间,各市要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并随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提高预警级别,加强应急减排措施。1月16日后,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决定预警持续或解除。
在此期间,各市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5.山东省
1月11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发函,要求切实做好1月12日至17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经预测,1月12日至17日,我省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环保部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和各地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实行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2+26”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分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山东省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区域联动”要求,于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3日0时启动二级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建议枣庄、东营、潍坊、泰安、莱芜、临沂6市要按照“提前预警、提级防控、区域联动、削峰降频”的原则,于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3日0时启动三级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密预报会商频次,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符合预警发布条件时,要提前发布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日报工作,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省级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和《应急预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6.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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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召开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视频会议,分析研判近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会议分析了12日至17日污染过程。预计1月中下旬,气象条件有明显转差迹象,冷空气强度明显偏弱,气温较上旬明显升高,京津冀的整体形势也较上旬变差,传输的不确定性增加。预计近期将出现3次污染过程,分别是1月13日至17日、1月20日至25日和1月29日至2月5日。
会议要求,要加强分析与研判。及时启动预警及响应,在省级预警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环境空气质量和研判情况,采取更高级别的响应措施。根据省攻坚办每天会商研判结果和调度指令,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可能达到更高预警级别条件时,及时升级预警级别。进一步加强调度,及时准确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调整管控措施。
要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一是要抓好重点涉气企业管控。二是要严格抓好移动源污染管控。三是抓好夜间督查巡查。要认真开展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强化督查,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21个省驻地强化督查组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重点抽查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启动响应迅速,采取措施果断,落实减排有力,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影响范围、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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